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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sight Ventures:EIP-4844全面解析,以太坊迈向Full sharding的第一步

Overview

在这篇报告中你可以了解到:

EIP-4844 ;

Proto-danksharding;

Danksharding;

KZG Commitment;

KZG Ceremony;

Dynamic state sharding;

Foresight Ventures:EIP-4844全面解析,以太坊迈向Full sharding的第一步最近社区参与度超标的 KZG Ceremony 都刷到了吧,这个仪式到底在干什么?

简单概括,KZG Ceremony 是实现 EIP-4844 不可绕过的一个初始化环节,而 EIP-4844 是实现以太坊 sharding 过程中的先行版本。

一、Sharding: 以太坊扩容的长久之计

  • Sharding 从数据可用性角度扩容,而 rollup 主要从执行层面扩容,一起缓解主网拥堵问题;我认为 sharding 可能是突破区块链不可能三角的一次尝试。

  • 下面这张以太坊区块大小的走势图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数据层面扩容的必要性。从创世区块开始,以太坊从底层架构到上层应用都在不断地快速迭代,但平均区块大小仍为 90 Kb 左右,最高点也没有质的突破。虽然 Rollup 从计算层切入,解决以太坊拥堵问题,但性能仍然受制于 layer 1 的数据存储能力。

Foresight Ventures:EIP-4844全面解析,以太坊迈向Full sharding的第一步

  • 由于实现过程的复杂度和安全性考虑,以太坊开发团队将 sharding 分成了多个阶段,其中就包括最近提到的 proto-danksharding 和 danksharding。整个过程将会是一个历时数年的更新;

  • 在目前的以太坊的数据存储模式下,只有少数特定高配置的机器可以加入网络成为节点,而 full sharding 之后 ethereum 不再需要每个节点都保存全部数据,在降低主网数据存储成本的同时加强了安全性(成为节点的门槛降低,去中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同时降低被攻击的风险)。

二、EIP-4844: 短期高回报,Sharding 的精简先行版

EIP-4844 = Proto-Danksharding;

Proto 来自以太坊研究者的名称

由于实现 danksharding(下一节会分析)的复杂度很高,开发周期至少是以年为单位的。因此 proto-danksharding 是实现 danksharding 前对以太坊的扩容方案,主要实现了 danksharding 中的交易格式、precompile 等设计;

Foresight Ventures:EIP-4844全面解析,以太坊迈向Full sharding的第一步

1. Proto-danksharding 概述

Proto-Danksharding 主要引入了一种新的 transaction type,也就是 blob-carrying transaction。至此,Rollup 的数据通过 blob 的形式以更低的成本向 layer 1 传输,并作非永久存储。同时,blob 远大于现在的 calldata,可以更好地支持 rollup 上的高 TPS。

关于 blob:

  • 每个 transaction 最多挂 2 个 blob;

  • 每个 block 理想状态包含 8 个 blob,约为 1 MB,最多包含 16 个 blob,约为 2 MB;

  • Blob 不需要像 calldata 一样作为 history log 被永久存储;

  • 相比 danksharding,节点还是需要对完整的 DA 进行验证。

2. Blob-carrying transaction 解读

给 transaction 挂上 blob(数据单元)

Foresight Ventures:EIP-4844全面解析,以太坊迈向Full sharding的第一步作用

参考 Vitalik 在提案中给出的图,Data blob 和当前的 calldata 相似,rollup 可以将交易、证明等数据通过 blob 上传到 layer 1 来保证 data availability。

成本

Data blob 的设计初衷是支持 rollup高通量的交易,相比同等大小的 calldata(使用链上存储),blob 的成本将会降低很多(不需要永久存储)。因此,rollup 在维持数据可用性上花费的 gas 相比之前会显著降低。

容量

每个 blob 的大小约为 125 kB(fact: 当前平均 block size 只有~ 90 kB)。

3. Blob-carrying transaction 的价值和挑战

  • 价值

可以把 blob 看成一种缓存,rollup 提交的交易数据从此以缓存的形式存在。降低对存储硬件的要求,为以太坊提供额外的数据扩容并降低 gas 成本。

  • 挑战:对以太坊节点硬件性能的要求

Ethereum 当前平均区块大小只有~ 90 kB,但是一个 blob 就有~ 125 kB

根据 EIP-4844 的设计,每个 slot 正常情况下约为 1 MB,因此每年增加的数据量为: 1 MB/block * 5 block/min * 43200 min/month * 12 month/year = 2.47 TB per year

每年增加的数据大小远超过了以太坊数据总量,这样的存储方案显然是不高效的。

  • 解决方案

从短期扩容效果看,由于每个节点仍然需要储存全量历史数据,在实现 EIP-4844 的同时,对一段时间窗以外的 blob(具体的 limit time 还没有最终确定,可能是 1 个月或是 1 年)进行自动删除;

从 sharding 的长期利益看,实现 EIP-4444 ,即节点不需要存储全量历史数据,而是只需要参照 history expiry,存储特定时间之后的数据;

这两种解决方案从不同程度上缓解了 blob-carrying transaction 在存储空间上的 tradeoff。

4. KZG Commitment

KZG Commitment 是 EIP-4844 中采用的多项式承诺方案

解析 KZG commitment

KZG 是作者 Aniket Kate, Gregory M. Zaverucha 和 Ian Goldberg 姓氏的缩写,他们在 2010 年发表了多项式承诺方案论文“Constant-Size Commitments to Polynomials and Their Applications” ,并且这个方案在 plonk-style 的 zk-snark 协议中有很广泛的应用。

Foresight Ventures:EIP-4844全面解析,以太坊迈向Full sharding的第一步参考 Dankrad Feist 演讲中的示意图,KZG root 类似 Merkle root,区别在于 KZG root 承诺一个多项式,即所有 position 都在这个多项式上。基于 proto-danksharding 的场景,KZG root 承诺了一堆数据,其中的任何一个数据都可以被验证属于这个整体。

这也是为什么 KZG commitment 在兼容性上对后面实现 DAS 更友好。

KZG commitment 的流程如下:

  • Prover:提供证明,计算 data 的 commitment,prover 无法改变给定的多项式,并且用于证明的 commitment 只对当前这一个多项式有效;

  • Verifier:接收 prover 发送的 commitment value 并进行验证,确保 prover 提供了有效的证明。

KZG Commitment 的优势

我认为主要出于对成本和安全性的思考,可以归纳但不局限于以下几点:

成本

  • KZG commitment 具备快速验证、复杂度相对更低、简洁的特点;

  • 不需要提交额外的 proof,因此成本更低、更省 bandwidth;

  • 数据触达所需的 Point evaluation precompile 可以获得更低的成本。

安全

  • 假设出现了 failure,也只会影响 commitment 对应的 blob 中的数据,而不会其他深远的影响。

更兼容

  • 纵观 sharding 的整体方案,KZG commitment 对 DAS 方案兼容,避免了重复开发的成本。

5. KZG Ceremony(trusted setup)

KZG Ceremony 是为 KZG Commitment 提供 trust setup,目前吸引了超过 20, 000 participants 的参与和贡献,已经成为历史上最大规模的 trust setup。

Foresight Ventures:EIP-4844全面解析,以太坊迈向Full sharding的第一步最近社区参与热情高涨的 KZG Ceremony 就是为 EIP-4844 采用的 KZG commitment 提供 trust setup;

KZG Ceremony 的流程

Foresight Ventures:EIP-4844全面解析,以太坊迈向Full sharding的第一步参考 Vitalik 的流程图,任何人都可以作为 participants 贡献 secret 并与之前的结果进行混合产生一个新的 result,以此类推,通过套娃的形式获得最终的 SRS,并协助完成 KZG commitment 的 trust setup

trust setup

  • EIP-4844 中采用了一种常见的 multi-participant trust setup,即 powers-of-tau;

  • 遵循 1-of-N 可信模型,不管多少人参与 generating setup 的过程,只要有一个人不泄漏自己的生成方式,可信初始化就是有效的;

必要性

  • KZG commitment 的 trust setup 可以简单理解为:生成一个在每次执行 cryptographic protocol 时需要依赖的一个参数,类似于 zk-snark 需要可信初始化;

  • Prover 在提供证明时,KZG commitment C = f(s)g 1 。其中 f 是评估函数,s 就是 KZG trusted setup 最终获得的 final secret;

  • 可以看出 final secret 是生成多项式承诺的核心参数,而作为获取这个核心参数的可信流程,这次 KZG Ceremony 对于整个 sharding 的实现非常重要。

6. EIP-4844 带来的变化

Rollup

参考 ethresear 上给出的示意图,rollup 需要将 state delta、KZG commitment 的 versioned hash 包含在 calldata 中进行提交(zk-rollup 还需要提交 zk proof)

可以发现不同的是,calldata 只包含一些数据量小的,比如 state delta、KZG commitment,而将包含大量交易数据的 transaction batch 放到了 blob 里。

  • 有效降低成本,放 calldata 里很贵;

  • 降低对区块空间的占用

Foresight Ventures:EIP-4844全面解析,以太坊迈向Full sharding的第一步安全性

  • Data availability: Blob 存储在信标链上,等同于 layer 1 的安全性;

  • 历史数据:节点不会只会将 blob 存储一段时间,需要 layer 2 rollup 做永久数据存储,因此安全性依赖于 rollup。

成本

Proto-Danksharding 引入了新的交易类型,低成本数据格式 blob 的加入无疑会让 rollup 的成本进一步降低,取决于实际链上应用和实现进展,优化后 rollup 的成本可能降低 x 10 甚至 x 50 ;

同时 EIP-4844 引入了 blob fee;

  • Gas 和 blob 将会分别有可调节的 gas price 和 limit;

  • Blob 的收费单元还是 gas,gas amount 随 traffic 变动,以此维持每个 block 平均挂 8 个 blob 的目标(限制额外增加的数据量)

Precompile 的实现

Blob 中的数据本身无法被直接触达,EVM 只能获取 data blob 的 commitment。因此需要 rollup 提供 precompile 来验证 commitment 的有效性.

下面分析两种 EIP-4844 中提到的 precompile 算法

Point evaluation precompile(对数学原理感兴趣参考 vitalik 的解析)

  • 证明多个 commitments 指向同一数据;

  • 主要针对 zk-rollup,rollup 需要提供 2 种 commitments: 1. KZG commitment; 2. zk-rollup 本身的 commitment;

  • 对于 optimistic rollup,大多数已经采用了 multi-round fraud proof 的机制,final round fraud proof 所需的数据量较小。因此,采用 point evaluation precompile 能达到更低的成本

Blob verification precompile

  • 证明 versioned hash 和 blob 是有效对应的;

  • optimistic rollup 在提交欺诈证明时需要 access 全量数据,因此先验证 versioned hash 和 blob 合法,再进行 fraud proof verification

三、Danksharding: 迈向 full sharding 的重要一步

Danksharding 的命名来自以太坊研究员 Dankrad Feist

1. 扩容:进一步扩充 Rollup 的缓存空间

在 proto-danksharding 实现后,由于新的交易格式引入了 blob,每个区块可以平均额外获得 1 MB 的缓存空间。Danksharking 实现后,每个区块额外 16 MB,最大允许 32 MB。

2. Data availability:存储和验证策略更高效

相比 proto-danksharding 要求全节点下载全量数据,Danksharking 实现后以太坊节点只需要对 blob 抽样。Sampling 后的数据会分布在全网节点中,并可以组成完成的 data blob。

DAS:高效抽样检查

  • 通过纠缠码(erasure coding)帮助全网节点在下载部分数据的情况下更容易发现原始数据的丢失的概率,从而提升安全性

3. 安全性:基本不变

由于每个节点不再保存全量历史数据,从数据可用性、备份和抽样检查的角度出发,安全性由至少一个节点保存全量数据变为多个节点存储部分数据,并最终还原完整数据。

虽然乍一看对单点的依赖安全性远高于对多点的依赖,但是以太坊网络中的节点数量够多,完全可以保证数据备份的需求,因此安全性并不会有很大变化。

4. 新的挑战:对 block builder 的要求提升

虽然验证者不需要下载并保留全量历史数据,对 bandwidth 和存储硬件的要求得到了缓解,但是区块创建者仍然需要上传包含全量 transaction data 的 blob 数据。

Foresight Ventures:EIP-4844全面解析,以太坊迈向Full sharding的第一步这里简单介绍一下 PBS(proposer/builder separation),参考 Dankrad 给出 PBS 在 danksharding 方案中的应用图:

  • 将负责出块负责人的角色拆分为 proposer 和 builder。最初是为了做 anti-MEV 设计的提案,在 danksharding 的设计中为了降低区块创建时对bandwidth 的要求。

四、其他 sharding 方案:Shardeum 的动态分片

Shardeum 是 EVM 兼容的 layer 1 公链, 与以太坊的 static sharding 方案不同,shardeum 通过dynamic state sharding的方案提升底层可扩展性和安全性,同时,天然地保证较高的去中心化程度;

Foresight Ventures:EIP-4844全面解析,以太坊迈向Full sharding的第一步

1. Dynamic state sharding

优势

Dynamic state sharding 带来最直观的优势在于 linear scaling,接入网络的节点可以非常高效的被 sharding 算法动态分组,并快速响应,提升区块链网络的 TPS。在 dynamic state sharding 的设计中,每个节点会覆盖不同 range 的 address,并且覆盖范围又会有冗余设计以保证高效的 sharding 和安全性。

场景内实现

抛开生态的复杂度,单从两种技术实现的角度看,dynamic state sharding 的难度大于 static sharding。可以看出 Shardeum 的技术团队在 sharding 的技术层面有很深的积累,团队之前在 Shardus technology 上的研发也对这条公链的底层技术做出了很大贡献,甚至在项目早期阶段很好的展示了 dynamic state sharding 所带来的 linear scaling。

2. Shardeum 综合归纳

产品

将节点划分到不同的 group,参考 divide and conquer 的思路,把计算和存储的 workload 进行分流,从而允许更高程度的并行处理。因此,可以容纳更多节点加入,进一步提升公链的 throughput 和去中心化程度。

团队

市场经验丰富,叙事能力超强,对动态分片研究很深。

技术

针对自己的场景设计了合适的 sharding 方案(dynamic state sharding)和共识的设计(Proof of Stake+ Proof of Quorum),以提升可扩展性为第一目标,保证更高程度的去中心化和安全性。

进度

将在 2023-02-02 launch betanet,值得关注。

五、对 sharding 的思考和展望

  • Sharding 是以太坊扩容的长久之计,也是一个价值巨大、意义深远的长期方案。实现 sharding 的过程中,现有所有方案都可能被不断迭代,包括现在提到的 proto-danksharding、danksharding 等,值得持续关注;

  • 对 sharding 大方向的理解很重要,但是每一个实现 full sharding 过程中的提案所采纳的技术方案(PBS、DAS、multidimensional fee market)同样值得关注,并且我相信也会涌现很多相关的优秀团队和项目;

  • Sharding 是对一种扩容技术的统称,但具体落地的方案并不是只有一种。需要认识到不同的公链会有适合自己场景的 sharding 方案。比如 danksharding 中的一些设计也只适合以太坊网络,安全性的 tradeoff 需要大量的节点来抵消;

  • Sharding 和其他扩容方案的合理结合对于可扩展性的提升 1+ 1>2 。目前的 Danksharding 并不是自成一派的扩容方案,而是和以太坊生态的其他实现相辅相成的。比如 Danksharding 和 rollup 一起,为以太坊扩容达成更好的效果。

原文作者:Yihan 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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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kless:BTC重返2.3万美元,牛回来了吗?

不要轻易为牛市开启下定论。

在本周平静的开始之后,加密市场喜迎反弹。年初至今加密货币总市值上涨了 21.6%,重回 1 万亿美元大关,这主要得益于 BTC 和 ETH 分别上涨了 36% 和 39%。

似乎难以置信,但各个主流币种已从 FTX 余震中缓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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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C 和 ETH 6M 图表 – 来源:TradingView

此次反弹很大程度上是由大规模的轧空(Short Squeeze)推动的,年初至今清算的空头头寸已超过22亿美元,而多头清算仅为1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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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头(绿色)和空头(红色)清算 – 来源:Coin Glass

在 2022 年出现大量虚假反弹之后,人们可能很容易将这一举动视为另一个牛市陷阱,即反弹是虚假的,注定会来个大回撤。

然而,有理由相信这种反弹可能会持续下去。 这并不是说我们即将回到历史新高,而是我们也许不会直接跌入另一个熊市。

让我们谈谈市场可能继续走高的几个原因:

杠杆已被抹去

随着 CeFi 信贷综合体的崩溃,加密货币在 2022 年经历了一次重大的去杠杆化。

虽然我们不知道隐藏的 CeFi 杠杆还有什么,但从公开可用的 CEX 数据和链上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大一部分杠杆已经从系统中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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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货币期货未平仓合约 – 来源:Coin Glass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永续合约的未平仓合约已从 2021 年 11 月的顶部下降了 60.4%,目前处于 2021 年 6 月以来的最低水平,那是2021 年 5 月大规模崩盘之后和当年 8~11 月的“第二次暴涨”之前的时期。

事后看来,我们了解到下半年的涨势在很大程度上是内生性的,是由三箭资本(3AC)和 Alameda 等(曾经的)加密借贷巨头推动的。 支撑这一举措的杠杆现在似乎已完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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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Fi 中的 ETH 清算水平——来源:DeFi Llama

以链上峰值为例,我们还可以看到 DeFi 巨鲸并没有特别过度杠杆化。 在 Maker、Aave、Compound、Euler 和 Liquity 等借贷协议中,“仅”有 1.64 亿美元的可清算 ETH 头寸超过 1000 美元,这表明需要对与 FTX 或 COVID 19 规模类似的外生冲击才能触发另一次级联清算。

尽管像 DCG 这样的隐雷仍然存在,但几乎没有迹象表明市场杠杆过度。 鉴于年初至今大量的空头清算似乎是空头,而不是多头。

“残留的弹药”

投资者和交易员的仓位也表明,这次反弹可能会有一些支撑。 从链上看,我们可以看到,即使在这一反弹之后,投资者仍以现金持有大部分资产。

Nansen Smart Money 稳定币头寸衡量的是持有现金的大型鲸鱼投资组合的百分比,目前为 25%。 尽管它已从 FTX 之后的 40% 峰值回落,但仍处于历史高位,与 LUNA 崩溃后几天的值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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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 Money Stablecoin Holdings – 来源:Nansen

这一仓位数据表明,投资者离全仓配置还差得很远,而且场外仍有大量“弹药”可以推高价格。

尽管整个稳定币市值从1424亿美元下降 4.2% 至 1364亿美元,这表明一些流动性已经离开生态系统,但似乎加密货币中仍有相当数量的的剩余资本。

放松的金融条件

宏观不利因素助长了去年的加密大屠杀,美联储迅速加息以应对几十年来最严重的通胀。

这一紧缩周期打击了所有风险资产,股票、债券和加密货币总价值在一年中蒸发超过 32 万亿美元。

对投资者来说值得庆幸的是,通胀在过去几个月有所放缓,并显示出进一步降温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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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以来的联邦基金利率 – 资料来源:FRED

这导致美联储在 12 月的最后一次 FOMC 会议上将加息幅度从之前的 75 个基点减少到 50 个基点。 正因为如此,我们似乎已经过了“美联储鹰派的顶峰”,这意味着美联储不会那么激进地收紧金融环境。

这是风险资产的主要催化剂,因为它表明我们正在接近加息的结束,并接近暂停加息,甚至可能转向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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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储 2 月 FOMC 加息概率 – 资料来源:芝商所

市场已经开始嗅出美联储态度的这种变化,年初美元和收益率下跌,债券、黄金、股票和加密货币价格上涨。 市场目前预计 2 月 FOMC 会议将加息 25 个基点,并在今年晚些时候降息。

任何金融条件的放松都应该成为加密货币价格的主要利好,因为该资产类别对更广泛的金融体系中的流动性高度敏感。

牛市来了吗?

在经历了残酷的 2022 年之后可能很难相信,但有各种不同的指标表明这次反弹有一定的支撑力。

加密货币已被去杠杆化,按照历史标准来衡量的仓位仍然不高,紧缩货币政策带来的宏观逆风可能即将减弱。

加密和宏观都存在不确定性,是的,过去一年多的每一次反弹最终都以新低收场。

但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是的,这一次可能会有所不同。

来源:Bankless

编译:比推BitpushNews Mary 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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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他人比特币,竟然不算偷?

2022 年 11 月 23 日,分布式资本合伙人沈波在推特上发文,说自己的数字货币钱包被盗,损失金额高达 4200 万美元。

一、偷数字货币不算偷?

由于本人主要从事刑事辩护,身边人问我,要是我的数字货币被盗怎么办?我的第一反应,报警呀,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自然要去找警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不知是巧合还是刻意而为之, 11 月 23 日当天,中国检察官发表一篇名为《非法窃取比特币的刑法定性》的文章(注:此篇文章中所指的比特币应该可以理解为广义上的数字货币,而非特指比特币一种数字货币),文章认为“当前,我国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而个人支配的比特币也不能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产。在比特币无法认定为财产的情况下,非法窃取比特币的行为,需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予以规制。”

看完文之后我陷入沉思,凭借朴素的法感觉,既然我的东西被偷了,偷东西的人不自然应该是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吗,为什么会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定罪处罚呢?

二、盗窃数字货币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合理吗?

首先要明确一点,虽然这篇文章发表于中国检察官杂志和微信公众号内,文章作者也是在职检察官,但是严格来说,这篇文章只是一种学理上的讨论,并不构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但是这种实务类文章,在各地司法实践中也是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以我本人在裁判文书网以“比特币”“盗窃”为关键字进行检索为例,各地法院既有以盗窃罪进行定罪处罚,又有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被告人进行定罪处罚。一份大连市中级法院的所做的(2021 )辽 02 刑终 258 号刑事判决书具有一定代表性,在一审认定被告人为盗窃罪的情况下,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犯盗窃罪部分,改判当事人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相对应的刑期也从十一年骤降至四年。

既然如此,那就让我们沿着这篇文章的思路,思考一下认定盗窃数字货币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合理性。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设立在刑法分则第六章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可见,本罪所保护的法益应为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盗窃罪则是一个传统的自然犯,其所保护的法益为他人占有的财物,此财物的范围包括有体物、无体物和财产性利益。非法窃取比特币这篇文章中之所以认为盗窃数字货币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因为数字货币在央行、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通知中认定不属于货币,不具有财产性质,不符合盗窃罪中的财物概念,所以才应以非法窃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定罪。

但是这篇文章中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通知中写道“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通知虽然否定了数字货币的货币属性,但是从来没有否认数字货币的商品属性,既然是商品,则自然应当被视作“财物”进行刑法上的规制与保护。

从另一个角度思考,毒品为全社会所拒绝的物品,其非法属性甚至有全国人大所制定的法律为其背书,其不仅不具有商品属性,甚至我都不认为其具有物品属性。但是,《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纪要》(法[ 2008 ] 324 号)中明确说明“盗窃、抢夺、抢劫毒品的,应当分别以盗窃罪、抢夺罪或者抢劫罪定罪,但不计犯罪数额,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定罪量刑”。既然在法律中都对其进行否定性评价的毒品可以作为刑法中盗窃罪所保护的“财物”,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把一个仅仅由部门规章排除在货币之外的财物排除在盗窃罪的法益保护范围之外呢?

将盗窃数字货币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在实务中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如何确定最终被告人刑期。按照前述文章逻辑,数字货币不视为刑法意义上的财产,则数字货币就没有认定其市场价值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同样我们也可以依据“审理毒品犯罪纪要”中所说同理适用,不计犯罪数额。但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入罪标准其中一项就是“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计算机案件司法解释第一条第四项,法释[ 2011 ] 19 号),既然数字货币被盗无法进行价值评估,那么该如何认定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的损失,也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

最后此篇文章认为,盗窃“冷钱包”的行为因为没有入侵计算机系统的行为,没有造成实际损失,是无罪的行为。这个结论我不想从法律角度解读,只想问问,根据能量守恒定律,被害人花大价钱买了数字货币存在“冷钱包”内,但是盗窃“冷钱包”又没有侵入计算机系统,行为人不构成犯罪。那么被害人连救济的途径都没有,他的钱去哪了,凭空消失了,能量在这一刻突然不守恒了?

最后,我想说一下,作为数字货币的玩家,在数字货币遭遇被盗的情况下还是要找警方报案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毕竟最终的盗窃数字货币的司法实务中,还是有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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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主Twitter的马斯克,真的关心加密货币吗?

注:原文作者为 Jeff Morris Jr,Chapter One 的创始人,是 Dapper Labs、Compound Finance、The Graph、Dharma Labs(收购 OpenSea)的种子投资者。Chapter One 是一家由红杉资本、马克·安德森和克里斯·迪克森支持的早期基金。原文由白泽研究院编译。

Twitter 和加密货币的关系一直很尴尬。加密社区喜欢在 Twitter 上聊天,但 Twitter 的领导层似乎并不关心。

自比特币诞生,哈尔·芬尼于 2009 年 1 月 10 日首次发帖提及比特币以来,Twitter 一直是加密货币行业最重要的信息分发渠道。哈尔以收到中本聪的第一笔比特币交易而闻名,并且是比特币代码的首批贡献者之一。他在推文中言简意赅:“运行比特币。”

入主Twitter的马斯克,真的关心加密货币吗?

哈尔的这条推文是在杰克·多尔西担任 Twitter 首席执行官的第一个任期(2006-2008 )之后不久,也是在埃文·威廉姆斯接任 Twitter 首席执行官时期(2008-2010 )发布的。

在 16 年间多次更换 CEO(迪克·科斯特罗、杰克·多尔西的第二任期、帕拉格·阿格拉瓦尔、埃隆·马斯克)之后,Twitter 并没有认真对待加密货币和 Web3。

为了进行研究,我与熟悉 Twitter 发展路线图、埃隆对加密货币的立场的 Twitter 内部人士进行了交谈,他们确认埃隆领导下的现任 Twitter 领导层并不关心加密货币,因为这与他们的核心产品无关。

这就是现实。

大约 2 年前,Twitter 似乎终于意识到它忽视了一个价值数万亿美元却极度依赖其平台的行业的事实。尽管如此,Twitter 依然无法在产品层面对加密社区做出回应。

2021 年 Twitter 在内部建立了一个由苔丝·里尼尔森领导的加密货币团队,但这种情况却在 2022 年熊市发生了变化。据报道,该团队已经解散,里尼尔森也于 2022 年 11 月离开了公司。

自 2013 年 11 月以 26 美元的价格公开上市以来,Twitter 的股票一直在挣扎,尽管其他“消费者互联网资产”(包括加密货币)的关注度都有所增长,但该公司从未想出如何在广告收入之外进行扩张。

当我还是社交平台 Tinder 的副总裁时,我在 2017 年被一位高级产品主管邀请到 Twitter 进行友好访问,我们谈到了为产品添加订阅。

那是在“杰克·多尔西的第二任期”期间——当我们正在享用一顿丰盛的午餐时,高级产品主管告诉我,杰克永远不会允许在 Twitter 上添加订阅,因为他认为所有信息都必须免费。

我虽然并不知道当时 Twitter 的发展路线图是怎样的,但杰克对商业模式的顽固让我感到震惊,因为在 Tinder,如果你有能力创造独特的价值或内容,消费者将支付订阅费用以求访问。

Tinder 有 5% 的活跃用户是付费订阅者,我们的经常性收入接近 10 亿美元,而 Twitter 的月活跃用户群要大得多。

为什么一家苦苦挣扎的公共消费互联网公司不考虑添加订阅?

我有时思考,如果 2017 年 Twitter 更加重视经常性收入和订阅,那么这家公司今天是否会归埃隆所有?

这让我想到了加密货币和 Web3。

Twitter 探索的潜在货币化机会是加密货币和 Web3,尤其是在 2017 年加密货币牛市期间。

对于包括 Facebook 和 Twitter 在内的所有消费互联网公司而言, 2017 年的生活都很复杂。这两个平台都在接受美国国会审查,以了解它们在俄罗斯可能干预 2016 年总统大选中的作用。

由于杰克将言论自由作为重点,Twitter 当时也在垃圾邮件和滥用问题上苦苦挣扎。

在 Twitter 已经脆弱的时刻,将加密货币支付添加到存在垃圾邮件和滥用问题的平台会增加欺诈等风险。一直有传言称 Twitter 可能会利用加密技术,但至今没有新产品推动这一趋势。

现在是 2023 年,Twitter 产品与加密货币的关系仍然很尴尬,尽管大多数加密货币社交话语都发生在 Crypto Twitter 上。

Twitter 已经成为了加密货币投资者发现早期投机机会的地方,NFT 所有者可以在这里将他们的个人资料图片更改为经过验证的无聊猿,但该公司仍没有直接从加密货币或 Web3 中获得收入。

那么为什么 Crypto Twitter 不完全离开 Twitter?或者 Web3 开发者创造一种能够以更直接的方式拥抱加密社区的产品?

事实上,分发很重要,而 Twitter 仍然独具分发权优势。

新的社交产品将削弱加密 Twitter 的价值,但这将需要很多年时间,而 Twitter 不会感到受威胁。

但 Twitter 确实需要更多的经常性收入。那么,为什么不拥抱加密货币和 Web3,进而成为加密货币和 Web3 行业最重要的 Web2 平台,或者它至少假装关心一下呢?

在埃隆的领导下,人们继续希望 Twitter 成为一家对加密货币友好的公司(他喜欢狗狗币),但埃隆早期的货币化行动主要集中在订阅上。

这是在熊市中的正确优先事项,但他们的收入路线图需要更多创造力,或者做一个更好的 Twitter Blue(订阅产品)。

如果你与了解 Web2 和 Web3 的聪明人交谈,他们会告诉你,最简单的货币化机会就是关注 NFT 和加密货币交易。但两者似乎都不在 Twitter 的路线图上。

上周,Twitter 被曝出正在开发一项名为 Coins 的功能,该功能将允许用户支持平台上的创作者。尽管 Twitter Coins 将通过支付平台 Stripe 购买,Stripe 也接受加密货币作为支付方式,但这是面向创作者的产品,而不是面向加密货币的产品。

2022 年 4 月,Stripe 测试了一项产品功能,该功能允许一组被选定的创作者以与美元挂钩的稳定币 USDC 接收付款。

对于 Twitter Coins,用户在购买和向创作者发送时可能永远不会与 USDC 互动。

USDC 可能有助于支付,但我们熟知的大多数以创作者为中心的产品都曾表示过,创作者更喜欢老式的法定货币,因此加密货币通通被 Pass 掉了。

入主Twitter的马斯克,真的关心加密货币吗?

Twitter 最近推出了一项小功能。如果你搜索加密货币或股票,你将获得价格图表和导向购买资产的链接。

例如,我在 Twitter 网站上搜索 The Graph ($GRT),得到了 The Graph 的价格图表和通向 Robinhood 的链接。

入主Twitter的马斯克,真的关心加密货币吗?

需要明确的是,此功能也适用于亚马逊 ($AMZN) 等股票的搜索,因此,这并不是以加密货币为中心的产品。

虽然合作伙伴关系的业务细节我们尚不清楚,但 Robinhood 链接不会对 Twitter 的直接收入产生实质性影响。Robinhood 拥有 1400 万月活跃用户,而 Twitter 的月活跃用户为 4.5 亿,因此可能只有一小部分 Twitter 用户可以在不注册 Robinhood 的情况下使用该功能。

而且,这也可能与拥有 Robinhood 账户的 Crypto Twitter 用户存在重叠,所以这一功能不会对 Twitter 的收入产生重大影响。

据报道,埃隆将更加迫切地希望在 2023 年找到直接收入,因为他的 130 亿美元债务的“迫在眉睫的利息支付”的第一期付款将于 1 月底到期。

就在上周,The Information 分享了 Twitter 在 2023 年第一季度的收入数据:

Twitter 在 2022 年第四季度的收入下降约 35% 至 10.25 亿美元。这是 Twitter 本季度内部目标的 72% 。周二晚上,Twitter 的一位高级经理告诉员工,公司在周二的每日收入比一年前的同一天下降了 40% 。

对于订阅,即使你不是专家也可以明白 Twitter Blue 是半生不熟的、无法吸引主流用户的功能。

然而,Twitter 还在继续提高订阅价格,现在 Twitter Blue 每月收费 11 美元。他们可能已经吸引了一小群对价格相对不敏感的订阅用户(即 Twitter 小鱼和鲸鱼)。但定价测试只会让收入团队走到这一步,如果他们继续提高价格,订阅用户会感觉受到“背叛”。

也许有一天 Twitter 会拥抱并成为加密货币和 Web3 领域最具统治力的 Web2 社交公司—— 并为自 2009 年哈尔·芬尼首次发布比特币相关的推文以来一直存在于其平台上的 Web3 革命打造专属产品。

但在那之前,Twitter 与加密货币已经陷入了尴尬的关系。

Twitter 领导层不想与加密货币和 Web3 建立认真的关系,Crypto Twitter 也不会离开。

风险提示:

根据央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本文内容仅用于信息分享,不对任何经营与投资行为进行推广与背书,请读者严格遵守所在地区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非法金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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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si破产文件揭露:GBTC为何会有近50%的负溢价率

GBTC 为何会出现近 50% 的负溢价率?最近流出的加密借贷公司 Genesis 破产文件终于披露了一些真相,主要情况概述如下:

1、Genesis 承诺向加密货币交易所 Gemini 的 Earn 用户提供 GBTC 产品

2、Genesis 暂停提款

3、Gemini 撤销 GBTC 抵押品赎回权

4、Gemini 将 GBTC 出售给私人买家,导致价差不断扩大

Gemini“不仁”在先,Genesis “不义”在后?

如果按照破产文件披露的信息,似乎是加密货币交易所 Gemini“不仁”在先,最终导致 Genesis“不义”。下面,就让我们按照时间线的方式详细分析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2022 年 8 月 15 日,也就是三箭资本(3AC)破产之后的两个月,加密货币交易所 Gemini 签署了一份抵押品协议(Security Agreement),其中包括价值 4.65 亿美元的 GBTC 购买承诺,以 15.06 美元购买 3100 万个 GBTC 股份单位。

对于 Gemini 来说,这笔交易存在风险,他们的 Gemini Earn 收益产品风险经理曾要求 Genesis 尽快提供抵押品:“嘿,Genesis,我们(Gemini)有很多无担保风险资产,所以快点把抵押品发给我们吧。”

Gemini 风险经理的担心不无道理,主要有三个原因:

1、交易对手的中心化风险增加

2、Genesis 未偿付贷款开始建设

3、来自 Gemini 的潜在风险蔓延

没有人想让自己变成下一个三箭资本。

(注:三箭资本曾从Genesis 获得了高达23.6 亿美元的贷款,几乎占到 Genesis 总贷款额的 50% ,数据显示 Genesis 向三箭资本提供的贷款总共获得了约 1700 万股GBTC的支持。)

2022 年 11 月 7 日,Gemini 交易所和 Genesis 修改了抵押品协议,双方同意先延长偿还期限,这么做的原因是为了能让 Genesis 有更多时间偿还 Gemini Earn 债权人。

2022 年 11 月 8 日,加密货币交易所 FTX 宣布停止提款,尽管 Genesis 与 FTX 协商了很长时间,但 FTX 最终内爆让 Genesis 彻底失去拿回资金的希望。

2022 年 11 月 10 日,Gemini 交易所和 Genesis 对抵押品协议进行了第二次修正。这一次,数字货币集团(DCG)加入,并成为了抵押品协议中的一份子。DCG 之所以介入,主要是为了希望通过抵押另外 3100 万股 GBTC 来帮助 Genesis。

2022 年 11 月 16 日,Genesis 宣布暂停提款。同一天,加密货币交易所 Gemini 开始在私人销售交易中抛售 GBTC 抵押品(这意味着 Gemini 没有遵守 11 月 7 日双方重新修订的抵押品协议要求),每 GBTC 股票价格为 9.20 美元,总计抛售了 3090 万股,并且用 2.843 亿美元的收益减去取消抵押品赎回权的成本和费用来偿还债务。——而在 2022 年 11 月 7 日,也就是 9 天前,GBTC 的每股股价是 12.15 美元,这意味着 Gemini 以 25% 的折扣价抛售 GBTC,而且抛售的规模占到 GBTC 总流通量的 5% 。

从下图可以看出 2022 年 11 月 10 日和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发生的情况, 2022 年 11 月 10 日是 GBTC 抵押品返还日期,而 2022 年 11 月 16 日则是 Genesis 宣布暂停提款以及加密货币交易 Gemini 开始清算抛售 GBTC 的日期。Gemini 折价抛售 GBTC 之后,一些私人买家开始在公开市场上做空或出售 GBTC 来对冲风险,结果导致负溢价率进一步扩大。

Genesi破产文件揭露:GBTC为何会有近50%的负溢价率

这次折价出售 GBTC 给 Gemini 带来了 2.84 亿美元的收益,随后 Gemini 将止赎和出售情况告知了 Genesis,但 Genesis 认为,Gemini 止赎和出售 GBTC 在商业规则上似乎不合理(尽管相关交易是在通知了 Genesis 的情况下完成的)并且提出了异议(注:实际上,这时候 DCG 和 Genesis 已经非常不满了,重组咨询服务公司 Alvarez & Marsal North America 董事总经理迈克尔·莱托曾透露,Genesis 曾指出 Gemini 对抵押品的止赎操作根本不适用法律规则)。

需要注意的是,此时 Genesis 依然没有交付承诺返还给 Gemini 的“第二批”GBTC 抵押品,要知道,这些抵押品应该在 2022 年 11 月 10 日就交付给 Gemini。

此外,GBTC 的控股股东 Genesis 和 Digital Currency Group 不能简单地“抛售”其持股以筹集更多资金,因为根据 1933 年美国证券法第 144 A 条规定,场外交易或场外交易实体的发行方提前通知拟议的销售,而且已发行股票销售上限或每周交易量只能占到股票总量的 1% 。根据法规,GBTC 持股将被视为“受限证券”。

所以,从 Genesis 破产文件中披露出的细节信息可以看出,加密货币交易所 Gemini 未按照双方修订协议选择折价抛售 GBTC,或是导致该基金负溢价率不断走高并触及“-50 %”历史低点的导火索。

Gemini 提前套现,最后反而得不偿失?

后面的故事,想必很多人都已经知道——Gemini 交易所联合创始人 Cameron Winklevoss 和 DCG 首席执行官 Barry Silbert 在社交媒体上开撕,紧接着 Genesis 申请破产……

“有趣”的是,在 Genesis 破产重组计划中,他们将 Gemini 及其 Earn 客户设定为“IV 级无担保债权人”,排在 Genesis 机构债权人、有担保债权人和持有优先债权的债权人这三类债权人之后,这或许是 Genesis 在表达对 Gemini 此前所作所为的强烈不满。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等级对于确定每一类债权人可以通过破产程序最终收回多少资金至关重要,而 Gemini 及其 Earn 客户作为“四级无担保债权人”,可能意味着即使法院支持 Gemini 并且判决该交易所有资格获得索赔,他们也不一定能够得到索赔资金,因为这是破产,没人可以确保有足够的钱可以补偿给债权人,更别说是低级别的债权人。

现在,相信大家可以理解为什么“Genesis 正式申请破产”消息出来后,Cameron Winklevoss 第一时间就在社交媒体发文称会对 DCG 及其首席执行官 Barry Silbert 等人采取直接法律行动——“除非 DCG 能给出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否则 Gemini 将立即对 DCG 及其 CEO 提起诉讼,Gemini 也将使用破产法庭可用的所有工具以最大限度地为 Earn 用户追回损失。”

整体来看,目前很难断定 Gemini 和 Genesis 两家公司彼此之间的是非,毕竟从情理来说,Gemini 为了保护自身及 Earn 客户权益折价抛售 GBTC 也有道理(尽管存在法律异议)。但 Genesis 申请破产可能让 Gemini 始料未及,因为对于 Gemini 及其 Earn 客户而言,他们不得不面临一个事实:自己已经成为 Genesis 的最大债权人,但却不是级别最高的债权人。也就是说,Gemini 很可能永远无法获得索赔资金,即便可以获得,或许也不得不要等待相当长一段时间。

原文作者:Lumida Wealth Management 首席执行官Ram Ahluwalia

原文翻译:P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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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王迁:论NFT数字作品交易的法律定性

作者:王迁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NFT数字作品交易在著作权法中的定性

二、NFT数字作品交易在民法中的定性

三、以债权转让定性NFT数字作品后续交易的法律后果

NFT数字作品的交易不会导致有体物所有权的转移,不符合著作权法中发行行为的构成要件。美国法院将交互式传播解释为发行行为是因为美国版权法没有规定交互式传播权,欧盟法院将“转售”计算机程序解释为与版权指令有不同规定的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中的发行行为,对我国也无借鉴意义。NFT数字作品的首次“出售”形成了购买者对“铸造者”的债权,后续“转售”应被定性为债权转让。该定性可以实现对合法NFT数字作品的后续交易适用“发行权用尽”所要达到的目的——保障交易自由,不会对著作权保护造成负面影响,而且有利于保护购买者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

引言

“NFT”是“非同质化代币”或“非同质权益凭证”(Non-Fungible Token)的简称。根据我国首例涉及NFT数字作品交易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判决书的记载,NFT是用加密算法生成的一串无法篡改的编码,用来标记特定数字内容区块链上的元数据,是区块链技术的新兴应用场景。它表现为区块链上一组加盖时间戳的元数据,其与存储在网络中某个位置的某个数字文件具有唯一且永恒不变的指向性。它与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相关联,从而成为特定数字文件的凭证,能够记录关于该数字文件的发布者、发布时间及凭证流转信息。每一个NFT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NFT与另一个NFT不可相互交换,一个NFT也不能拆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因此被称为“非同质化”。

NFT的“非同质化”,即不可分割、不可替代和独一无二的特征,使其成为与虚拟物品挂钩,确保其在区块链的世界中“只此一份”的绝佳证明。这就为作品以数字形式进行在线“收藏”和交易提供了便利。一些作者或机构将作品数字化后上传至“NFT数字作品交易服务平台”,经后台自动进行加密处理后生成带有智能合约凭证的“NFT数字作品”(该过程被称为“铸造”),“铸造者”(同时为首次出售者)即可以“出售”该NFT数字作品。他人“购买”后,智能合约将记录该次交易,该购买者将作为新的拥有者被写入智能合约。该购买者日后可“转售”该NFT数字作品。在该交易成功后,新的购买者又将在智能合约中被记录为该NFT数字作品的拥有者,并可再次“转售”。

作为“元宇宙”概念的构成因素,NFT数字作品的交易在近年来形成了热潮。据报道,一套作品以NFT的方式在佳士得拍出了6935万美元的天价,网易和腾讯等也推出了游戏虚拟道具的NFT产品,阿里拍卖还组织了NFT数字艺术专场。在北京冬奥会期间,冰墩墩等NFT数字产品“上架即被抢光”。除了艺术品之外,音乐和电影也被制成NFT数字作品提供交易。

NFT数字作品的交易也引发了法律问题。要对NFT数字作品进行交易,需要经过两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需将作品上传至交易平台、将其“铸造”为NFT数字作品。为了让潜在的购买者了解作品内容,作出是否购买的判断,通常还需要提供该作品的在线浏览。二是交易阶段,“铸造者”(首次出售者)和首次购买者通过平台进行在线交易,双方点击同意交易条款,由首次购买者进行电子支付,后台在智能合约中将首次购买者记录为新的拥有者。该首次购买者又可以通过同样方式对该NFT数字作品进行“转售”。

显然,在上述“准备阶段”,将数字化后的作品上传至网络服务器中,当然构成著作权法中受复制权规制的复制行为,因为它导致作品形成以服务器硬盘为物质载体的作品复制件,属于著作权法中的复制行为——“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同时,提供被上传作品的公开浏览,将使公众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欣赏)作品,属于受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制的交互式传播行为。这就意味着如果“铸造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实施上述行为,将侵害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NFT数字作品交易第一案”即是如此。在该案中,某网络用户未经许可将他人美术作品《胖虎打疫苗》在NFT数字作品交易平台中“铸造”为NFT数字作品“出售”,并“在交易平台上以出售为目的呈现该NFT数字作品”。法院认为该网络用户(“铸造者”)的行为是对该作品的复制和信息网络传播,侵害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需要指出的是,任何未经许可将作品上传至向公众开放的网络服务器,供公众浏览、欣赏的行为,都构成对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这与该过程是不是为了“铸造”NFT数字作品进行“出售”并无关系。即使被告是未经许可将美术作品扫描后上传至自己的博客中供公众免费欣赏,“NFT数字作品交易第一案”判决书对该行为构成侵权的分析也不会有所改变。至于交易平台经营者对网络用户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是否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电子商务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即可予以判断,并无特殊性可言。而且无论交易平台经营者是否被认定为实施间接侵权,都应当停止展示侵权作品并销毁侵权复制件,从网络服务器中移除侵权作品。因此,NFT数字作品交易带来的法律问题并不发生在上述“准备阶段”。

对NFT数字作品交易真正需要研究的法律问题,是如何在上述“交易阶段”认定交易行为本身的性质,因为这将决定对“铸造者”的“出售”和购买者“转售”行为的法律评价。如上文所述,在NFT数字作品交易发生前的“准备阶段”,必然会实施对作品的复制(上传与“铸造”),通常也会实施交互式传播(供公众浏览)。那么,在“交易阶段”,要实际“出售”和“转售”NFT数字作品,还需对作品进行再次复制和交互式传播吗?回答应当是否定的。对NFT数字作品的首次“出售”,并不需要首次购买者下载作品至其计算机存盘中形成新的复制件;首次购买者“转售”NFT数字作品,也无需将作品再上传至交易平台,从而在交易平台的服务器硬盘中形成新的复制件。与此同时,后续购买者如欲了解作品内容,直接浏览“铸造者”上传作品后在交易平台中向公众展示的作品即可,甚至可以在其他网站浏览同一作品,无需“转售”者再次将作品置于网络服务器中供公众浏览。在智能合约将购买者记录为新的拥有者后,交易即告完成。无论是首次交易还是后续交易,都不以生成新的复制件和实施新的交互式传播为前提。因此,NFT数字作品的交易本身并不涉及复制和交互式传播行为。“NFT数字作品交易第一案”判决书有关“铸造者”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结论,实际上只是针对“铸造者”在“准备阶段”所实施的行为,并不针对交易行为本身。

那么,NFT数字作品的交易本身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其他行为呢?至少在外观上,对NFT数字作品的交易具有转移数字作品控制权的效果。基于上文所述的NFT的技术特征,“铸造者”一旦完成交易、“出售”了一份NFT数字作品,就将丧失对该具有唯一网址的数字作品的控制,不可能对具有相同NFT凭证的数字作品进行再次“出售”,只能由购买者“转售”。这在观感上与纸质书和CD等载有作品的有体物的销售,即著作权法中的发行行为十分接近。如果将首次“出售”界定为著作权法中的发行行为,则在首次“出售”合法的情况下对后续“转售”应适用“发行权用尽”;如首次“出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则其与后续“转售”都将侵害发行权。如果认为在上述“交易阶段”对NFT数字作品的“出售”和“转售”与著作权法规定的任何专有权利都没有关系,则必须根据民法典确认相关交易行为的性质。显然,对NFT数字作品交易在著作权法和民法中的定性,不仅对于法院审理相关案件和正确适用法律解决纠纷至关重要,也关系NFT数字作品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实有研究的必要。

一、NFT数字作品交易在著作权法中的定性

上文的分析已经说明,在“交易阶段”发生的、对NFT数字作品的首次“出售”和后续“转售”并不涉及对作品的复制和交互式传播,与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无关。但是,由于NFT数字作品的交易在外观上与发行行为的效果接近,有观点认为对著作权法中的发行行为和发行权应当重新进行解释,对NFT数字作品的交易应当被视为受发行权规制的发行行为,且应适用“发行权用尽”规则。这一观点能否成立,是对NFT数字作品交易在著作权法中进行正确定性的关键。

  • “发行”须转移固定了作品的有体物的所有权

发行权作为著作权法规定的专有权利,规制的发行行为特指面向公众转移固定了作品的有体物的所有权,这一点在各国著作权法中并无区别。例如,加拿大版权法规定版权人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对于以有体物形式(固定)的作品,以销售或以其他方式转移该有体物的所有权”,该项专有权利即为发行权。包括我国著作权法在内的许多立法虽然没有直接使用“有体物”一词,但将发行行为的对象限定为“原件或复制件”,即将向公众以销售或赠与的方式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定为发行行为。“作品”和“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显然不能画等号,例如小说(独创性的文字组合、遣词造句)与小说书(印有小说的纸张的集合)并非同一概念。“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只是“固定了作品的有体物”的另一种表述而已。例如,欧盟(早期的欧共体,本文统一称为“欧盟”)版权指令一方面在正文中规定:“成员国应当为作者就其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规定专有权,以授权或禁止通过销售或其他方式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发行”;另一方面,又在对正文的解释有极强参考效力的序言部分将此项发行权描述为“对体现在有体物中的作品进行发行的专有权利”,而且还特别强调“(发行权)用尽的问题对于服务,特别是在线服务并不存在……每一次在线服务事实上都是一种需要经过对版权或邻接权进行许可的行为”。这就明确无误地将“原件或复制件”等同于有体物。欧盟法院在其判决中也清楚地指出,不涉及作品物理介质复制件转移的传播行为,并不受制于版权指令规定的发行权,而是版权指令规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同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6条对发行权的定义是“通过销售或其他所有权转让形式向公众提供其作品原件和复制件的专有权利”,其中并没有出现“有体物”一词,但该条约在关于第6条(发行权)和第7条(出租权)的“议定声明”中清楚地指出,“原件和复制件”专指可投入流通的有体物。正是由于发行权针对的是固定了作品的有体物(“原件或复制件”)所有权的转移,著作权法中才存在仅针对发行权的权利用尽机制,即“发行权用尽”——当著作权人自行或许可他人转移固定了作品的有体物的所有权后,受让者(同一有体物新的所有权人)可以再次转让该有体物的所有权,无需再获得著作权人对发行权的许可。这是因为该有体物一方面因固定了作品而成为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向公众转移其所有权是著作权法中发行权所规制的行为;另一方面,其又是所有权的客体,所有权人享有包含所有权转移在内的处分权能。向公众销售固定了作品的该有体物就有双重意义——既是著作权法中的发行行为,又是民法中处分所有权的行为。当该有体物所固定的作品的著作权人与该有体物的所有权人并非同一民事主体时,该销售行为就会引发著作权法中发行权与民法中所有权的关系问题。此时为了避免著作权对所有权的不当干涉,保证有体物的所有权人能够正常处分有体物,就需要明晰针对有体物(原件或复制件)的发行权的边界,将其限定于经著作权人同意的首次所有权转移。

由此可见,“发行权用尽”的基础就在于发行权针对的是有体物所有权的转移,只有这样才需要协调著作权法中发行权与民法中所有权的关系。如果发行权针对的不是有体物的所有权转移,就不可能涉及民法中的所有权,则“发行权用尽”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事实上,著作权法中的“权利用尽”与“发行权用尽”是同一含义。因为著作权法中能够被“用尽”的也只有发行权,不可能有复制权和传播权的所谓“用尽”。例如,不可能因为著作权人许可第一家印刷厂印刷(复制)作品,其他印刷厂就可以不经许可再次印刷;也不可能因为著作权人许可第一家电视台播放其作品,或者许可第一家网站提供其作品的在线欣赏或下载,其他电视台或网站就可以不经许可再次广播或再次提供作品的在线欣赏、下载。这正是因为传播权针对的行为是对作品本身的传播,而不是转移固定了作品的有体物的所有权,因此不会产生协调著作权法中的传播权与民法中所有权之间关系的需要。“发行权用尽”规则的存在,也印证了发行权针对的发行行为必须转移固定了作品的有体物(原件或复制件)的所有权。

  • 美国法院认定交互式传播为发行行为的观点对我国的不可借鉴性

发行权针对的发行行为以转移固定了作品的有体物的所有权为构成要件,这在此前各国的著作权立法中是非常清楚的。然而,在互联网兴起和计算机程序被纳入作品的范围之后,美国和欧盟立法中各自的特殊性对发行权的解释带来了问题。它们也不可避免地对NFT数字作品交易在著作权法中的定性产生了影响。

美国版权法将“发行”定义为“通过出售或所有权转移的其他方式,或者通过出租或出借,向公众散发作品的复制件或录音制品的复制件”(美国版权法区分了“作品的复制件”即“copy”和“录音制品的复制件”即“phonorecord”,下同)。与此同时,“作品复制件”和“录音制品复制件”又均被定义为“有形物”,与“有体物”含义相同。从字面上看,除采用广义发行的概念,即将出租和出借行为均纳入其之中外,美国版权法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著作权法对发行的定义如出一辙,强调的都是转移固定了作品的有体物的所有权,而不是提供作品本身。

根据上述定义,通过网络提供作品的交互式传播,当然不可能构成美国版权法中的发行行为,这是因为通过网络传输的只可能是作品本身,而不可能是固定了作品的有形物(原件或复制件)。例如,要将一幅美术作品上传至艺术网站,当然需要先该将美术作品数字化后存储在上传者计算机的硬盘之中,然后再将美术作品本身(转化为由0和1构成的代码),而不是将固定了美术作品的有形物(复制件)——硬盘上传至网络服务器。上传完成后,美术作品会被固定在网络服务器中,形成以网络服务器的硬盘为载体的复制件,其他用户下载至其计算机后,又会形成以其硬盘为载体的复制件。然而此复制件(以用户计算机的硬盘为载体)非彼复制件(以网络服务器的硬盘为载体),用户通过网络传输获得的是美术作品本身,而不是固定了美术作品的网络服务器硬盘(有形物)。这一道理是如此清楚、明白,美国法院也承认,根据“物理规律‘,有形物’不可能通过网络进行转移”。

然而,美国版权法的独特之处在于其只规定了五项专有权利(复制权、演绎权、发行权、表演权、展示权),而没有像多数国家那样,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8条后半句规定的“向公众提供权”(我国著作权法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参照,专门设置规制交互式传播的专有权利。与此同时,美国作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的缔约方,又必须履行条约义务,规制交互式传播行为。交互式传播通常导致用户下载作品,在用户计算机中形成作品的复制件,表面上看使用户获得了作品的复制件;即使传播者通过技术措施限制用户下载而只允许在线欣赏,由于在线欣赏过程中作品的片断会源源不断地被调入用户计算机的缓存中进行临时存储,而美国法院长期以来又认定这种临时存储构成受复制权规制的复制行为,因此在用户的计算机中的临时存储也被认为形成了作品的复制件。显然,在未规定交互式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美国版权法中,发行权所规制的发行行为在外观上最接近交互式传播行为,因为两者都能使公众获得作品的复制件。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规制未经许可对作品实施交互式传播,美国法院普遍将提供作品在线欣赏或下载的行为定为受发行权规制的发行行为(只要确有用户欣赏或下载)。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Tasini诉纽约时报案的判决也确认,未经许可将作者的文章置于网络数据库向用户销售的行为构成了对作品的发行。美国法院对此总结称,“在对作品进行文件分享或对电子传输的案件中认定对发行权的侵害时,(美国)法院并没有犹豫”。

既然根据“物理规律,‘有形物’不可能通过网络进行转移”,而美国版权法对发行行为的定义又要求转移复制件(有形物)的所有权,美国法院又如何将对作品的交互式传播解释为有形物所有权的转移呢?在唱片公司针对利用P2P软件进行文件分享而提起的诉讼中,法院阐述的理由极具代表性,其认为,“以电子形式,也就是以数据的电子序列形式,而不是以有形物进行发行,(与传统的发行相比)并无区别”,并认为“电子文件”就是“有形物”。

显然,美国法院对“有形物”的解读远远超出了美国版权法的文义。如果说电子文件(如MP3文件)就是“有形物”,试问什么是“无形物”呢?如果认为电子文件本身就是“复制件”(有形物),试问拷入了该电子文件的硬盘又是什么呢?难道是“复制件的复制件”或者“固定了一个有形物(电子文件)的另一个有形物(硬盘)”么?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网络传输电子文件,并不会导致发送者自动丧失被发送的电子文件,该电子文件仍然保留在发送者的计算机中,而只会使接收者获得一份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这一过程,当然不涉及有体物本身的交付和所有权的转让。法院也承认“网络传输不可能出现有形物‘换手’的过程”。

那么,美国法院又如何做到其“通过网络传输作品构成发行”与美国版权法有关“发行”必须“通过出售或所有权转移的其他方式”进行的要求相协调呢?法院作出的解释是:“在市场中真正重要的并不是一个有形物是否‘换手’,而是在交易结束时,发行的接受者是否拥有了有形物……由于第106条第3款的重点在于作者控制市场的能力……而不是转让者是否能同时保留自己的所有权。”

这样的解释可谓强词夺理。对于“有形物”而言“,出售或者其他所有权转让方式”居然不需要“换手”——对有形物进行交付、转移占有,居然不问“转让者是否能同时保留自己的所有权”。这完全背离了美国版权法中“有形物”“复制件”和“所有权转移”这些术语的含义。

一旦将交互式传播定为发行行为,对其适用发行权,则在逻辑上将导致针对作品此种“复制件”(美国法院所说的“电子文件”)发行权的“用尽”,也就意味着对于首次经过许可传播的作品,他人可以不经许可在网络转载。其中的荒谬性是显而易见的,已经到了不值一驳的程度。关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的基础提案对此明确指出:“没有权利会随着向公众传播而用尽。如果作品在接收端形成了复制件,该作品不能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继续向公众传播或者向公众发行。权利用尽只与对有形复制件的发行有关。”

可能正因如此,美国法院一方面认定交互式传播属于发行行为,另一方面又拒绝认定对此种“发行”适用“发行权用尽”(美国称为“首次销售原则”)。如在Capitol唱片公司诉ReDigi公司案中,被告ReDigi公司提供经其认证为从iTunes(美国苹果公司的数字音乐服务)中付费购买的数字音乐的“在线二手市场”,用户可以通过该公司的应用程序将“二手数字音乐”上传至ReDigi公司的系统进行“转让”,如果“转让”成功,卖家无法再播放或下载该音乐文件。买家则可以在线播放、下载或选择转售,同时该应用程序会提示用户删除其计算机中的该数字音乐文件,拒不删除者的账号将被终止。

Capitol唱片公司起诉ReDigi公司侵害其专有权利,其中包括发行权,ReDigi公司则以“首次销售原则”进行抗辩。法院一方面认定在线提供音乐数字文件构成美国版权法中的“发行”,另一方面又认为“首次销售原则”的抗辩无法成立。理由之一是卖家销售的并不是其从iTunes下载至其计算机硬盘上的那一份“特定的复制件”,而是其上传至ReDigi公司服务器上的、新制作的复制件。法院对此指出:“首次销售原则(的适用对象)限于诸如唱片之类由版权人投入商业流通的实物,ReDigi公司并没有发行此类实物,相反,它发行的是固定在新物质载体之中、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复制件,新的物质载体就是ReDigi公司位于亚利桑那州的服务器及其用户的硬盘。首次销售原则的抗辩只适用于销售过时的聚乙烯唱片与盒式录音带,不适用于上述(ReDigi公司)的行为。”

美国版权法对“首次销售原则”的规定是“根据本法合法制作的特定复制件或录音制品的复制件的所有人或任何经该所有人授权的人,都有权不经版权人许可而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对该复制件或录音制品复制件的占有”。该条与定义发行权的条款均使用了“复制件”和“录音制品的复制件”。同一术语在一部法律中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这是在进行法律解释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而且“首次销售原则”本身就是对发行权的限制,故也被称为“发行权用尽”,专有权利与限制该专有权利的条款在核心用语上当然更应当保持一致。然而,美国法院在认定交互式传播构成“发行”时,认为数字文件本身就是“复制件”,即固定了作品的“有形物”,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所有权转让”;而在拒绝根据“首次销售原则”限制发行权时,又强调该“发行”只针对载有作品的实物,如聚乙烯唱片、盒式录音带和硬盘,只要该实物没有投入流通,就不适用“首次销售原则”。这等于说“数字文件”本身并不是“复制件”和“有形物”,其中的逻辑矛盾是显而易见的,这也是将交互式传播认定为“发行”所不可避免的结果。

本文的目的并不是全面分析美国法院将交互式传播定为其版权法中发行行为的谬误,但基于美国此类判决对我国的影响,仍然需要强调该观点在我国不可能有被借鉴的法律基础。如上文所述,形成上述美国法院判决的主要原因是美国版权法没有像多数国家的立法一样规定针对交互式传播的专有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的情况与之完全不同,其中规定了专门针对交互式传播的专有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那种在美国因无专门权利可适用于交互式传播、法院不得已适用发行权的局面,在我国并不存在。美国版权局在2001年的一份报告中承认:除了美国之外,迄今为止没有一个国家是用发行权来调整网络传播行为的。

从法律解释角度观察,由于我国著作权法同时规定了针对销售或赠与作品原件或复制件(有体物)的发行权与针对交互式传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所规制的行为范围也不可能包括交互式传播,否则将导致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发行权架空,成为具文。我国法院也明确指出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相互具有独立性,其间不应存在重合或者交叉地带”,因此提供作品下载并不构成发行行为。由此可见,我国法院不需要,也不应当像美国法院那样通过扭曲“有形物”“复制件”和“所有权转移”等基本概念,以扩大发行权的适用范围。

  • 欧盟法院认定“转售”计算机程序构成发行行为的观点对我国的不可借鉴性

如前文所述,欧盟版权指令中的发行权和“发行权用尽”只能针对转移固定了作品的有体物(原件或复制件)所有权的行为,不可能适用于对作品的交互式传播。然而,有观点援引欧盟法院有关“转售”计算机程序构成发行行为的判决,认为“通过网络传送数字作品(属于‘无形载体’之上的作品)同样可以构成‘发行’,欧盟著作权法之下有‘网络发行’”。如果该认识是正确的,则其同样适用于NFT数字作品的交易。但考察欧盟法院判决的依据和其逻辑就可以发现,将计算机程序的“转售”定为发行行为是欧盟立法区分对计算机程序和其他作品的保护导致的特殊问题,没有普遍性,与我国立法体系根本不同,对我国没有借鉴意义。

2001年颁布的欧盟版权指令保护的作品范围并不包括计算机程序,这是因为早在1991年就颁布了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后者并没有因为前者的颁布而被吸收进前者,而是仍然保持了其独立性。对此版权指令在第1条就明确规定:有关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的现行规定保持不变,不应以任何方式受到本指令的影响。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也规定了发行权,但与版权指令的规定存在三点区别。

第一,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和版权指令中发行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在表述上存在差异,前者将发行行为规定为“以任何形式向公众发行,包括出租,原始计算机程序或其复制件”;后者为“通过销售或其他任何形式向公众发行作品的原件或其复制件”。这就意味着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中的发行行为可被解释为不仅包括计算机程序的复制件(有体物),还涵盖计算机程序本身。

第二,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的序言与版权指令的序言也不同,并没有像后者那样将发行权限定为“对体现在有体物中的作品进行发行的专有权利”,也没有将“在线服务”排除出“发行权用尽”的范围。

第三,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也没有像版权指令那样,规定广义的“向公众传播权”及其子权利“向公众提供权”(即我国著作权法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在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中也不存在协调发行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之间关系的问题。

对于上述差异,欧共体委员会(现为“欧盟委员会”)在有关1991年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委员会注意到,与欧共体有关发行权的既有解释不同,指令第4条(c)款提及‘以任何形式向公众发行’享有版权的计算机程序。它可以被解释为,该指令中的发行权并不限于计算机程序在软磁盘中的有形复制件。”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欧盟法院判决的UsedSoft诉Oracle案认定对“转售”计算机程序(即销售“二手”计算机程序)适用“发行权用尽”。该案的争议焦点是用户向计算机程序权利人付费获得许可,并从其网络服务器中下载程序后,能否在销毁计算机程序复制件的情况下,将计算机程序“转售”给他人。欧盟法院针对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而不是版权指令)中的发行行为及“发行权用尽”作出了如下解释:“对于第2009/24号指令(即修改后的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笔者注)规定的保护目的而言,欧盟立法者的意图是不区分对计算机程序的有形复制件和无形复制件。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认为第2009/24号指令第4条第(2)款规定的发行权用尽既涉及有形复制件,也涉及无形复制件。”据此,欧盟法院认定:软件公司将计算机程序置于网络服务器中供用户下载,并通过许可协议给予用户永久使用的权利,属于对计算机程序的“销售”,因此对后续“转售”适用“发行权用尽”。

无论该判决的结论正确与否,特别是“无形复制件”的用语是否准确,有一点都是十分清楚的,即该案对发行权和“发行权用尽”的论述仅用于解释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也仅适用于计算机程序,不能直接用于解释版权指令,不能直接适用于计算机程序之外的其他作品。特别是它无法突破版权指令序言中有关发行权是“对体现在有体物中的作品进行发行的专有权利”,以及“对在线服务并不存在发行权用尽”的明确限定。对此,审理UsedSoft诉Oracle案的欧盟法院清楚地认识到,版权指令和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中的同一用语“发行”本来应当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其判决结果将使两个指令中“发行”的含义及发行权用尽的范围产生差异,因此只能强调这是因为两个指令的立法意图不同所造成的结果。

在UsedSoft诉Oracle案之后,欧盟法院又审理了数起涉及发行权和“发行权用尽”的纠纷,分别涉及美术作品、文字作品和计算机程序。欧盟法院依作品类型在这些案件中对发行权和“发行权用尽”是否必须针对有形物作出了截然相反的解释。

在涉及将纸张上的美术作品利用化学手段整体剥离后附着至帆布上销售的诉讼中,欧盟法院根据版权指令,认为发行行为和“发行权用尽”只针对特定的有体物,强调“欧盟立法者通过使用‘有体物’和‘该物体’的用语,希望给予作者对每一个承载了其智力创作的有体物在欧盟进行首次市场销售控制权”,以及“对发行权的用尽适用于承载了受保护作品的有体物”。同样,在涉及文字作品电子书的转售案例中,欧盟法院不仅再次重申版权指令中的发行行为和“发行权用尽”必须针对有体物,因此不适用于提供电子书下载,而且特别说明“电子书不是计算机程序”,因此对销售电子书不能适用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规定的“发行权用尽”。与之相反,在涉及“转售”计算机程序的Ranks和Vasi覨levicˇs刑事案中,欧盟法院认为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规定的发行权和“发行权用尽”并不区分有形和无形复制件,与计算机程序复制件的物理介质无关。

显然,欧盟法院在涉及计算机程序之外的作品的判决中得出的结论———“发行权的用尽仅适用于有体物”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判决中的观点——“发行权用尽既涉及有形复制件,也涉及无形复制件”“发行权不区分有形或无形形式”并不一致,而原因正是欧盟法院对前者适用的是版权指令,而对后者适用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

由此可见,欧盟法院有关计算机程序“转售”的判决并不能适用于其他作品。不应以此为依据,认为欧盟并不将转移有体物的所有权作为发行行为的构成要件。同时,欧盟法院的该判决有其特殊的立法背景,版权指令和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在欧盟立法中并不是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而是同一级别的立法,具有平等的地位,因为它们都是由同一机构——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制订颁布的,各自有独立的适用范围;并且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中没有同时规定交互式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对发行行为的规定又与版权指令的规定存在差异,这样情况在我国并不存在。因此,欧盟法院有关提供计算机程序下载构成“发行”以及“转售”计算机程序可适用“发行权用尽”的观点,对我国并无借鉴价值。

  • 将NFT数字作品交易认定为发行行为缺乏合法性与必要性

可能有观点认为,将对NFT数字作品的交易定为发行行为并对其适用“发行权用尽”,并不会导致不合理的后果,而且也可以避免前文所述的美国法院判决中存在的矛盾。对普通的交互式传播之所以不能适用权利用尽,是因为对以数字文件形式存在的作品进行反复传播,不可能像对有体物的反复“换手”(所有权转让)那样,确保交易对象的同一性。换言之,对一部手机而言,无论“换手”多少次,最后的购买者拿到的还是最初销售者卖出的那部手机,但对通常的交互式传播而言,上传者在第一个服务器中提供作品的付费下载后,第一个付费者通过下载而在其计算机硬盘上存储的电子文件,与服务器中存储的电子文件虽然体现的是同一作品,却并不是同一个文件。当第一个付费者又将该作品上传至第二个服务器提供下载时,第二个服务器中存储的电子文件又不同于第二个付费者通过下载在其计算机硬盘中存储的电子文件。第二个付费者从该服务器下载获得的电子文件,既不同于第一个服务器中存储的电子文件,也不同于第一个付费者计算机硬盘中存储的电子文件和第二个服务器中存储的电子文件。以此类推,每一次交互式传输,都会导致新的电子文件的产生,即通过在新的物质载体上(服务器和下载者的硬盘)固定作品而形成新的复制件。由此导致交互式传播与有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相去甚远,使“发行权用尽”规则不具备适用的可能。

但对于NFT数字作品而言,其在互联网中有唯一的存储地址。对其进行交易,只会使NFT智能合约中拥有者的名称发生变化,不需要也不可能对NFT数字作品进行复制并产生代表相同NFT数字作品的不同电子文件,这就确保了NFT数字作品交易的对象的同一性。而且交易完成后,出售者丧失对NFT数字作品的控制权,购买者可以继续“转售”,其效果在外观上与有体物的“换手”(所有权转让)别无二致。此时为什么不能将NFT数字作品的交易定性为发行行为,对其适用发行权呢?

对此,首先需要强调的是,NFT数字作品的交易由于不涉及有体物(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所有权的转移,并不符合包括美国版权法在内的各国立法规定的发行行为的构成要件(欧盟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属于特例,上文已有分析)。美国法院背离其版权法对发行权的规定,将交互式传播定为发行行为是其版权法缺乏交互式传播权而导致的特殊情况,是例外(且不合逻辑)而非常态,且在我国著作权法等规定了交互式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中并无被借鉴的可能。因此,如果要在我国将NFT数字作品的交易定性为发行行为,就必须修改著作权法对发行权的定义,将“……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改为“……向公众提供作品”,或者像美国法院那样扭曲“原件或复制件”的原意,将其解释为包括“电子文件”。换言之,要实现这样的效果,仅仅进行正常的法律适用或法律解释并不可行,只能实质性地改变现有法律规则,即必须修改著作权法或颁布新的司法解释。

其次,规则的制定和适用必须有普适性,且必须考虑与其他规则的协调。NFT数字作品交易在表面上与发行行为的效果类似,以及适用“发行权用尽”规则在表面上的合理性,是NFT数字作品交易所用技术的特殊性决定的。但著作权法不可能将NFT数字作品交易从其他数字作品交易(如爱奇艺等视频网站提供电影、电视剧作品的付费下载)中分离出来,单独适用发行权,而对其他数字作品交易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因为这将使规则适用变得支离破碎,丧失统一标准。从而使有体物(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所有权的转移不再成为发行行为的构成要件,一种交易行为是否构成发行行为,将取决于相关技术能否确保交易时不产生新的复制件。这就意味着有些数字作品的交易(提供)属于发行,而另一些则不属于发行。更为严重的是,这将导致同一行为可被归入不同专有权利所规制的范围,从而使专有权利的适用出现混乱,这当然是不可取的。

例如,国际条约和2020年修改后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租权均只能适用于临时转移有体物(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占有的行为,因此通过网络对作品进行“限时提供”获取并不符合出租行为的构成要件。然而,在技术措施的配合下,“限时提供”可以实现与出租行为高度近似的效果。例如,视频网站可以向注册用户按一定费用“出租”一部电影,用户下载电影的电子文件后只能在限定的时间内(如7天)欣赏,时间届满后该部电影将被自动“归还”,用户即使不主动删除下载的电子文件也无法再欣赏。试问是否应将此类数字交易定为出租行为并适用出租权?如果回答是肯定的,则由于该行为属于交互式传播——注册用户可选定时间和地点付费下载,又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制范围,必将导致专有权利适用的混乱。

最后,改变“发行行为以转让有体物所有权为构成要件”的规则,也并不能解决所有NFT数字作品交易行为的定性问题。这是因为著作权法中的发行必须面向公众,但有相当数量的NFT数字作品交易属于向不构成公众的人“转售”。如甲、乙是好友,乙听说甲拍得某NFT数字作品,请求甲加价一万元后转让给自己,甲应允并在交易平台上完成“转售”。甲向乙的“转售”并不面向“公众”,并不构成著作权法中的发行行为。

将对NFT数字作品的交易定性为发行在表面上的唯一好处,是可以对合法“铸造”的NFT数字作品的后续“转售”适用“发行权用尽”,也就是使后续“转售”合法化。然而,通过下文所述的民法规则的适用,完全可以得到相同的结果。重构发行行为的既有构成要件或扭曲“复制件”等概念的正常含义,并无必要。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7条(出租权)第1款规定:对于计算机程序、电影作品和按缔约各方国内法的规定,以录音制品体现的作品的作者,“应享有授权将其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向公众进行商业性出租的专有权利”。同时该条约在关于第6条(发行权)和第7条(出租权)的“议定声明”中清楚地指出,“原件和复制件”专指可投入流通的有体物。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七)项规定:“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二、NFT数字作品交易在民法中的定性

要为NFT数字作品的交易进行定性,需要对该交易的对象进行辨析。第一,可以肯定的是,NFT数字作品交易通常并不转让作品的著作财产权,如果“铸造者”(首次销售者)就是作品的著作权人,其并不会因“出售”NFT数字作品就丧失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专有权利,因此NFT数字作品的交易对象并不是著作权的财产权。第二,NFT数字作品的交易,也不针对固定了作品的有体物,如载有国画的宣纸或动漫摆件,即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因此NFT数字作品交易并不转让有体物的所有权。第三,在“NFT数字作品交易第一案”中,判决书在否定了NFT数字作品的交易对象是著作财产权或有体物的所有权之后,认为“NFT数字作品持有人对其所享有的权利包括排他性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等。NFT交易模式本质上属于以数字化内容为交易内容的买卖关系,购买者所获得的是一项财产权益”。然而“财产权益”是一个极其宽泛的概念,著作财产权和有体物的所有权均可被称为“财产权益”。作为NFT数字作品交易对象的“财产权益”究竟为何?这仍然是需要回答的问题。

  • NFT数字作品交易与债权转让

“NFT数字作品交易第一案”的判决书一方面认为“购买者所获得的是一项财产权益”,另一方面又将“占有、使用、处分、收益”作为该财产权益的权能,该表述很容易使人认为这是对虚拟财产的物权。对于游戏道具等虚拟财产究竟在民法中如何定位,历来存在争议。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然而,本条并没有对虚拟财产的性质作出明确认定。有观点主张虚拟财产为物权的客体,本文无意对虚拟财产物权说进行讨论,但可以肯定的是,NFT数字作品与游戏道具等其他虚拟财产存在重大区别。以游戏道具为例,游戏道具本身对游戏玩具就具有极大价值,拥有“屠龙刀”之类超级强大的游戏道具可在游戏中获得难以替代的心理体验,因此即使游戏道具不被“转售”,其也具有使用价值,与公认的“物”具有相当程度的可比性,此时讨论其能否被定性为物权的客体是有意义的。但与普通数字作品相比,NFT数字作品很难说有多少使用价值,其固然能供购买者欣赏,但这种欣赏体验与浏览具有相同分辨率的、未被“铸造”为NFT数字作品的同一作品几乎没有区别。NFT数字作品的价值主要源于由区块链技术所保障和“铸造者”承诺的“限量发售”所带来的稀缺性和升值预期。如果不能进行“转售”,NFT数字作品对购买者而言就没有投资功能。在同一作品还存在其他发行或传播渠道的情况下,“购买”NFT数字作品就意义寥寥。正是由于NFT数字作品的价值主要由交易体现,因此讨论的重点是交易的定性。

笔者认为,NFT数字作品的首次交易形成了购买者对“铸造者”的债权。将作品“铸造”成NFT数字作品并“出售”,形成了“铸造者”(首次销售者)与首次购买者之间的合同关系。成功“购入”NFT数字作品的购买者获得了对“铸造者”的债权请求权,可以要求“铸造者”给付,也就是依合同通过交易系统将购买者的名字记入智能合约,使之成为该NFT数字作品的拥有者。与此同时,合同通常会约定出售者必须是作品的著作权人或获得了相应许可的民事主体(以下统称为“著作权人”),而且应确保同一作品不会以超出约定的数量进行“铸造”和“出售”。这是因为NFT数字作品的“收藏”价值就源于其稀缺性,即作品的著作权人承诺其只将同一作品“铸造”为限定数量的NFT数字作品以供交易。如果超量“铸造”就会发生类似于货币贬值的效果,导致NFT数字作品的“转售”价格下跌,甚至低于首次“出售”价格,购买者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因此,购买者当然有权要求“铸造者”始终履行其合同义务,不对同一作品进行超量“铸造”。

由于NFT数字作品在“铸造”时就会生成带有智能合约的凭证,且在交易成功后智能合约会将购买者记录为凭证的拥有者,该凭证在民法上的性质正是购买者对“铸造者”享有上述债权的依据,即债权凭证。在对该NFT数字作品进行再次出售时,只要该“转售”者通过交易系统向潜在购买者以技术手段出示该债权凭证,就足以证明其享有上述债权,有权转让。“转售”完成后,新的购买者将被记入智能合约成为该凭证新的拥有者,其将替代首次购买者对“铸造者”享有上述债权。

由此可见,对NFT数字作品后续交易的本质,就是民法典第545条规定的债权转让,而且明显不属于该条列举的不得转让债权的情形。同时如上文所述,NFT数字作品之所以有价值,就是基于其稀缺性具有的升值和转售盈利的空间,这就决定了“铸造者”(首次出售者)通常愿意让购买者“转售”,即允许债权转让。如果“铸造者”(首次出售者)提供交易的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权,导致该作品被交易平台“下架”,即交易平台通过从服务器中移除该作品或其他技术手段(如将“侵权NFT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上予以断开并打入地址黑洞”),使后续交易无法进行(所谓“销毁”NFT数字作品),或者“铸造者”又将同一作品超量“铸造”成NFT数字作品出售,导致原有数量的NFT数字作品贬值,最终购买者都可以作为债权人请求“铸造者”承担违约责任。

  • NFT数字作品交易与计算机程序序列号转让的可比性

对于上述结论,可以转让计算机程序序列号的定性进行印证。众所周知,目前计算机程序已很少采用销售光盘(计算机程序的复制件)的形式向公众提供,而是普遍在权利人的官网或其认可的网络平台中提供试用版下载。在试用期届满后,用户如未能付费获得序列号,就无法继续运行程序或调用程序的全部功能。用户向计算机程序权利人付费后,就取得了运行计算机程序的许可,与权利人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用户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计算机程序人进行给付,即确保计算机程序正常运行。而序列号就是用户对计算机程序权利人享有债权的凭证。用户在计算机程序中输入其合法获得的序列号,就是在证明自己享有债权,计算机程序权利人则以序列号识别债权人的身份并向其履行债务,也就是使用户得以正常运行计算机程序。用户如果希望将该计算机程序“转售”给他人,其方法一定是提供序列号,同时卸载自己已安装的计算机程序。由于序列号是用户对计算机程序权利人享有债权的凭证,出售序列号就是转让债权,也就是转让自己获得的运行计算机程序的许可。购买者在其自行下载的计算机程序中输入其购入的序列号运行计算机程序的过程,就是向债务人(计算机程序权利人)提供债权凭证,宣示自己的债权,从而接受计算机程序权利人进行的给付。

至于用户的“转售”能否产生法律所承认的债权转让的法律效果,取决于以下两个因素:一是进行“转售”的用户本身是否已获得了合法许可。显然,盗版用户并没有获得计算机程序权利人的许可,即并不享有对计算机程序权利人的债权,其序列号源于对技术措施的破解(如用“算号器”算出序列号)或他人超许可范围而提供(如大学管理人员售卖供大学师生使用的序列号),此时“转售”序列号的人并不享有债权或该债权不可转让,因此,其无法通过转让该凭证而转让债权,转让该凭证并不能产生转让债权的效果。二是计算机程序权利人是否允许用户转让其获得的许可(债权)。如果其在许可合同中约定不得转让,则会产生此种限制是否属于在格式条款中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而无效的问题。

上文曾引述欧盟法院对“转售”计算机程序适用“发行权用尽”的判决。笔者认为,欧盟法院认定只要“转售者”随后删除计算机程序,其“转售”计算机程序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结论是正确的,但通过“发行权用尽”进行论证的途径是错误的。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是20世纪90年代初颁布的,那时计算机程序被承认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类型的时间并不长,对如何用著作权法保护计算机程序的诸多问题,在当时尚缺乏深入研究。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没有将对计算机程序的发行和“发行权用尽”限于有体物所有权的转让,应属于立法缺陷。只是该缺陷在网络时代到来之后,反而“歪打正着”地解决了“转售”计算机程序的合法性问题,因此相关的规定也被保留了下来(尽管以牺牲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和版权指令之间的统一性为代价)。

如果对计算机程序的发行行为不需要转移载有计算机程序的软磁盘、光盘或硬盘等有体物的所有权,则提供计算机程序的下载也属于发行行为,那么将向他人以提供序列号的方式“转售”合法获取的该计算机程序认定为“发行权用尽”适用的情形,就可以避开民法上颇有争议的问题——此类债权转让是否受到许可协议中计算机程序权利人禁止转让许可条款的限制。这是因为,“发行权用尽”是法定限制,不可通过当事人的约定而被取消。在认定适用“发行权用尽”的情况下,计算机程序最初的购买者(初始被许可人)违反许可协议“转售”计算机程序,最多会引发其是否违约的讨论,而不能认定其侵害发行权,且限制转让条款也可能因实质上违反“发行权用尽”的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这样一来,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在规定发行权时的立法缺陷,反而成为解决“转售”计算机程序合法性的简便方法,而且更容易被人们在观念上所接受。这可能是欧盟对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中的发行权条款没有为与版权指令的规定保持一致而进行修改的原因。

如上文所述,基于我国立法与欧盟立法的根本区别,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的上述规定和欧盟法院的上述判决对我国没有借鉴意义,但对于如何认定NFT数字作品交易的性质,仍然具有一定的启示。

为什么欧盟对计算机程序的保护进行了单独立法?其中的原因当然在于计算机程序的特殊性,其中极其重要的一点在于,利用计算机程序的商业模式从一开始就是围绕着最终用户(包括大量个人用户)的许可展开的。计算机程序的价值与其他类型的作品存在实质区别,不在于供人们阅读或欣赏,而在于其实用功能,即指挥计算机完成信息处理任务,因此其本质是实用性工具,具有反复可利用性,同一用户对于同一计算机程序可能会运行成百上千次。同时,计算机程序发挥实用功能的前提在于其以电子形式存在,因为只有如此其才可能被计算机所运行,但这也决定了计算机程序从诞生之日就是最容易未经许可被反复利用的作品。只有使计算机程序权利人能够从许可最终用户运行计算机程序中获得回报,才可能实现计算机程序的经济价值,维系权利人的正当利益。这就是为什么对最终用户的许可对计算机程序权利人如此重要,以及为什么技术措施是最先应用于计算机程序并受到法律保护的。

与之相反,在互联网产生之前,其他作品类型并非主要以电子形式存在,对其进行复制的难度和成本也较计算机程序高得多,而且由于其主要展示文艺和科学美感,一个人对其进行反复阅读和欣赏的次数通常都非常有限。因此其他类型作品的权利人需要规制的并不是阅读、欣赏者(类比于计算机程序的“最终用户”),而是商业性复制者、发行者和传播者。这就是为什么诸如书店卖书和电影院播放电影,都不会被称为“许可”读者或观众阅读或欣赏作品。换言之,在其他类型作品被普遍数字化之前,权利人无需对最终用户具有较强的控制力。

虽然如上文所述,通过网络提供作品的交互式传播与通过转让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所进行的发行在著作权法上具有完全不同的定性,受制于不同的专有权利,因此对其不能适用“发行权用尽”,但是,“发行权用尽”以允许对物的所有权转让、促进商品自由流通为理念,而财产债权也有进行转让的市场需要。民法典第545条以允许债权转让为原则,以限制转让为例外,正反映了这一理念。因此,在保护计算机程序著作权时,考虑到利用计算机程序的商业模式始终以对用户的许可(相反的观察角度即为付费用户对计算机程序权利人的债权)为核心,也必须协调权利人从许可用户运行计算机程序中获得回报的需要,和部分用户转让其许可(债权转让)的正当需求。这是欧盟法院利用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在立法上的缺陷,对于计算机程序用户转让其许可适用“发行权用尽”的深层原因。

NFT数字作品的后续交易与“转售”计算机程序一样,本质上都是初始购买者转让债权,也都涉及保护作品著作权与适当满足债权转让需求的调协。但是,基于NFT数字作品后续交易与“转售”计算机程序在技术手段上的差异,直接对NFT数字作品后续交易适用债权转让规则,而非适用扭曲后的“发行权用尽”规则,是更为合理的做法。

对于计算机程序而言,根据债权转让规则允许以常规技术手段进行“转售”会遇到以下的法律和技术问题:一是计算机程序权利人往往在其许可合同中禁止转让许可,由此产生了此种限制是否属于在格式条款中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而无效的问题。二是用户转让其许可,以移除其安装的计算机程序、不再保留序列号为前提。换言之,此用户今后不可再运行计算机程序,否则其行为就不能被称为“转让其许可”而成为“分许可”了,而未经计算机程序权利人同意(计算机程序权利人也不可能同意)的“分许可”当然是侵权的。但是,此前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确保意图转让其许可的用户实现真正的“转让”。这可能是在法律上允许用户“转售”计算机程序(即转让使用许可,本质上转让债权)最大的技术瓶颈。

上述法律与技术问题,在由作品著作权人作为“铸造者”发起的NFT数字作品交易中并不存在。目前被“铸造”为NFT数字作品的基本为艺术类作品,不像计算机程序那样可被反复“运行”,其价值并不在于实用性,甚至也不主要在于供人欣赏(因为以纸张为载体的艺术作品和非NFT数字作品也可被人所欣赏),而在于稀缺性带来的市场升值预期和可变现性(即可进行债权转让)。因此,将其作品“铸造”为NFT数字作品进行交易的著作权人通常都愿意允许后续转让(债权转让),也就是希望以二级市场带动一级市场。与此同时,NFT数字作品的交易是以区块链为基础的,每一部能被交易的NFT数字作品都在互联网中有唯一的地址,每一次交易完成,购买者都会作为新的拥有者(新的债权人)被载入智能合约,出售者则失去了拥有者的地位。区块链技术特征确保了只能针对NFT数字作品进行债权转让(转让其许可),而不可能进行“分许可”。

由此可见,通过适用债权转让规则“转售”计算机程序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技术问题,对于NFT数字作品的交易而言并不存在。欧盟法院为绕过这些问题而对“转售”计算机程序扭曲适用“发行权用尽”的做法,对于NFT数字作品交易的定性完全不具备可借鉴性。因此,将NFT数字作品交易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债权转让,而不是著作权法规定的发行,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揭示了该交易的本质特征。

三、以债权转让定性NFT数字作品后续交易的法律后果

将NFT数字作品的后续交易定性为债权转让,而不是著作权法中的发行行为,既没有减少对著作权人的保护,也没有削弱对购买者的保护,而且可以使围绕着该交易的一系列法律问题都迎刃而解。

实现对交易自由的保障

将NFT数字作品的后续交易定性为债权转让,完全可以达到将其定性为发行行为的观点希望实现的保障商品流通,即交易自由的效果。NFT数字作品的后续交易属于债权转让的定性,与将作品“铸造”为NFT数字作品的行为是否由著作权人实施并无关系。无论该行为是否侵害他人著作权,对“铸造”而成的NFT数字作品进行的首次交易形成了上文所述的合同关系,购买者支付约定的价款后,就取得了对“铸造者”的债权,“铸造者”负有一系列合同义务,包括不超量“铸造”同一作品。购买者“转售”该NFT数字作品则为债权转让,交易相对方可依法受让对“铸造者”的债权。

如果“铸造者”是著作权人,则上述结论足以确保从“铸造者”手中“购买”NFT数字作品的购买者“转售”的自由。这与著作权人首次转让作品原件或复制件(有体物)所有权后,允许受让人再次转让该原件或复制件的所有权,即适用“发行权用尽”所达到的实际效果是相同的。如果NFT数字作品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铸造”的侵权作品,则在著作权人维权(起诉“铸造者”或交易平台)成功后,该侵权作品将被从互联网中移除,无法进行“转售”(债权转让)。而“发行权用尽”的前提也是原件或复制件的首次所有权转移是经过著作权人许可的,未经许可制作的侵权复制件的再次公开出售无所谓“发行权用尽”,而是侵害发行权的行为。两者实现的保护著作权人的效果也是相同的。

实现对购买者的充分保护

将NFT数字作品的后续交易定性为债权转让,更有利于对购买者的保护。如果“铸造者”是著作权人,但其违反约定将同一作品超量“铸造”成NFT数字作品销售,则无论经过几次后续交易,最终购买者都可追究“铸造者”的违约责任;如果NFT数字作品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铸造”的侵权作品,且著作权人维权后该侵权作品会从互联网中被移除,无法进行后续交易,则同样无论该侵权NFT数字作品已经被“转售”几次,最终购买者都对“铸造者”享有债权,都可以要求“铸造者”承担违约责任。

与此同时,虽然购买者并不对NFT数字作品享有民法典规定的所有权,而是仅对“铸造者”享有债权。但该债权已经通过交易平台依托的区块链被凭证化,属于可交易的对象和受法律保护的财产。债权人对其享有相当程度的法律保护水平。同样以前文所述的计算机程序的序列号为例,序列号为用户对计算机程序权利人享有债权的凭证,他人如窃取该凭证销售牟利,当然构成侵权行为甚至刑事犯罪。如在张某盗窃财产案中,张某将某科技公司DELL等品牌计算机机箱上微软正版证明标签(通称为“COA标签”,其中印有操作系统的序列号)刮掉后销售。法院认为COA标签(实际上是指其中的序列号)具有使用价值,包括正常激活、使用、维护、通过微软公司的网站安装软件补丁等,获取相应的升级和技术服务,基本等同于软件授权许可价值的实际价值,且能够直接计算价值数额;具有可支配性和流通性,因此应当以其价值计算被盗物品的数额,并认定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司财物”,构成盗窃罪。同样道理,如果有人采取技术手段入侵购买者的计算机或交易系统,窃取购买者的账号,以购买者名义将其拥有的NFT数字作品出售营利,同样应当承担侵害财产权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实现对交易安全的维护

与将NFT数字作品的后续交易定性为发行行为相比,债权转让的定性更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如果将对NFT数字作品的交易认定为发行,则不但未经许可将他人作品“铸造”为NFT数字作品“出售”侵害发行权,购买者面向公众的“转售”也属于对侵权作品的发行,也侵害发行权。虽然“转售”者可以抗辩称其并不知道该NFT数字作品为未经许可“铸造”(即不知道其属于侵权复制品),因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只要认定“转售”行为构成发行并侵害发行权,著作权人就有权对“转售”者提起诉讼,且“转售”者必须提出抗辩才能免于承担赔偿责任。侵权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将始终悬在购买者的头上。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否认NFT数字作品的后续交易构成著作权法中的发行行为,而是认定其为债权转让,则即使相关NFT数字作品属于未经许可“铸造”,购买者的“转售”也不可能侵害发行权,当然其也不可能侵害其他任何著作权法保护的专有权利。购买者将不会有被著作权人起诉侵权的潜在危险。这就有利于交易安全和促进NFT数字作品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发行行为必须以转让有体物(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所有权为构成要件,这属于既定规则。参照美国法院对未规定交互式传播权的美国版权法的解释,或欧盟法院对与版权指令规定不同的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的解释,将“复制件”解释为“电子文件”,将对NFT数字作品的首次“出售”和后续“转售”都认定为发行,属于对既定规则的修改,必须考虑利弊得失。改变发行行为构成要件,对合法“铸造”的NFT数字作品的后续交易适用“发行权用尽”所要达到的目的——保障交易自由,完全可以通过民法典规定的债权转让规则实现。将NFT数字作品的后续交易认定为债权转让,不会对著作权保护造成负面影响,并且有利于保护购买者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而改弦易张,扩大发行行为的适用范围,会扰乱著作权法中的原有体系,导致规则混乱,实为得不偿失。

由此可见,在“NFT数字作品交易第一案”中,法院拒绝对NFT数字作品的交易适用“发行权用尽”是正确的。法院认为,NFT数字作品交易模式本质上属于以数字化内容为交易内容的买卖关系,购买者所获得的是一项财产权益,本身也是正确的。只是需要进一步明确,该项“财产权益”是购买者对“铸造者”享有的债权,NFT数字作品的后续交易属于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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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速览近期值得关注的9个新项目

原文作者:Louis Cooper,加密研究员

原文编译:Leo,BlockBeats

冬去春暖, 2023 是加密行业「灾后重建」的关键性一年,毁灭之后当然也伴随着新生,我们的信心不应被「毁灭」所左右,而是把过去当作经验来探索更好的未来,更加着眼于「新生」,有时候一些小众的项目会比大 V 推荐的人尽皆知的项目更有价值。加密研究员 Louis Cooper 撰写了一篇关于「迈入 2023 ,近期你可以尝试的一些新项目」文章,在投资角度上来说,可能会帮你做到「谣言时布局,消息时享受」,BlockBeats 整理编译如下:

发现 2023 ,以下是你迈入 2023 年的一些新项目,或许你此前没听说过。

Factor

Factor 是即将在 Arbitrum 上线的资产管理协议,用户可以通过 FactorDAO 自定义创建一个能够访问各种 token 和市场的金库,用来管理他们在 Factor 上的资产,允许用户将多种受支持的 token 添加到金库中,增强了用户的市场参与能力和资产灵活性,更好地适应交易策略和风险状况,可能是交易者心中不错的资产管理工具。

handle.fi

handle.fi 是 Arbitrum 上的去中心化多币种稳定币协议,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使用的多个币种稳定币交易,用户可以通过抵押 ETH mint 一些国家法币绑定的稳定币,可以使用这些 token 进行杠杆交易、借贷、赚取收益、赎回等功能,handle.fi 有着全球性的 delta neutral LPing,全球性的货币兑换是为 DeFi 提供了良机。

Energy Web

Energy Web 是一个致力于清洁能源的开源平台,有助于促进能源领域的发展,能源危机已经到来,Energy Web chain 是一个零排放区块链,希望对加密 token 进行脱碳,是使 Crypto 成为向可再生能源过渡的先行领域的良好基础。

Bittensor

接下来是 AI 叙事,AI/ML 在加密中也有很高的热度,我没法具体到哪些项目,因为在 ChatGPT 上线后,很多 AI 赛道的项目都失败了,机器学习,图像+视频创作,写作,语音都是我感兴趣的话题,比如 Bittensor,是一个专注于 AI/ML 的开源协议,它支持一个可扩展的、全球分布的、去中心化神经网络,Bittensor 模型也可以从其他 AI 模型中进行价值转移、数据学习,不存在 AI 孤岛。

Kromatika DAO

Kromatika DAO 是一个 metaDEX 聚合器,亮点在于为用户提供最佳利率、无滑点、无抢先交易、于多条链上,使用它进行深度流动性配对的现价单获得了不错的体验,Dex 竞争非常激烈,所以节省+更多功能对我来说是一个很直接的选择。

UnstoppableFi

UnstoppableFi 是一个寻求建立链上 Cex 替代方案的 Dex,亮点:

-单边 LPing 拆分可持续收益资产

-token 与法币的即时转换

-集成钱包

-即将在 Q1 进行 token 发售 (暂定)

-不错的声明、开发者,期待他们的更新

GigaSwap

GigaSwap 是一个旨在利用 OTC 去中心化交易市场的协议,希望利用 3000 亿以上的 OTC 交易量,亮点:

-明确用例和费用分配

-定制 NFT OTC 交易

-推出了测试网

Pendle

Pendle 是一个 DeFi 收益交易 AMM,这意味着获得和交易他们资产的未来收益,亮点:

-Pendle V2 于 11 月 29 日上线以太坊主网

-大型合伙企业,如 Frax、LooksRare 和 Lido

-12 月以来其 TVL 翻了约 3 倍

FANtium

FANtium 是一个专注于竞技运动的平台,引导运动员在职业生涯中以 NFT 的形式购买其未来奖金的所有权,粉丝为支持的现役运动员投资,运动员通过 FANtium 使其未来部分收入 token 化,该平台与 Royal 等音乐 NFT 市场类似,后者以 NFT 的形式出售歌曲版权,FANtium 将运动员投资视为一种新的资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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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kless:2023年加密行业趋势预测

原文作者:Bankless

原文编译:DeFi 之道

2022 年是充满惊喜的,不是吗?至少我没想到……

  • 一个排名前三的交易所犯下历史上最严重的欺诈行为之一

  • 最大的加密货币基金是一个大规模的过度杠杆化骗局

  • 最大的区块链之一归零并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

但我们应该感到惊讶吗?

虽然具体细节永远无法预测,但 2022 年的疯狂正是 Bankless 所预测的,当我们把信任放在人身上而不是代码上时,就会发生。

我们不知道哪个加密银行会让我们失败……我们只知道他们会失败。

所以我们要保管好我们的钥匙。

我们不知道推特上的哪个交易员大神只是一个过度杠杆化的赌徒。

所以我们要做的是理论投资,而不是追寻他们的叙述。

我们不知道哪种区块链技术接下来会改变世界。

但我们知道,这将是那些优先考虑去中心化的技术。

Protocols, not people.

Code, not kings.

我们将在 2023 年对 Bankless 的核心论点进行加倍努力。我们不会把所有的细节都做对。这是不可能的。但我们有正确的方向。与以往一样,一路向西。

We’re going bankless.

新的一年,是时候做一些伟大的预测了。去年我们错了很多……但说真的,谁能预测到 FTX 的崩塌呢?

好消息是,这并不妨碍我们为新的一年做出更多大胆的预测。事后看来,预测可以成为衡量我们在回音室中的深度或被市场情绪误导程度的有用标准。

“你到底在想什么?”是个有价值的问题,我们问自己还不足够多。

那么,我们对进入 2022 年的一些总体预测的结果如何呢?

  • ? 加密货币市值新高。

  • ? Eth 2 合并发生。

  • ? 总市值达到 5 万亿美元(高点仍然是 3 万亿美元)。

  • ? 比特币被另一个民族国家采用(CAR 在 6 月采用)。

  • ? 以太坊成为一个万亿美元的网络。(目前只达到 0.56 万亿美元)

  • ? L2 达到 250 亿美元的 TVL。(只达到 70 亿美元)

  • ? NFT 销售额达到 300 亿美元。( 4 月前超过 300 亿美元 — 算上洗盘交易的话?)

  • ? 一个 DeFi 协议将达到市值的前 10 名。

  • ? DAO 将为一个现实项目进行 8 位数的购买。(UkraineDAO?)

  • ? Michael Saylor 购入更多的比特币。(他买入了 5610 枚 BTC)

总体成绩:C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团队的预测,首先是 Ryan、David 和 William。

Ryan Sean Adams:创始人

对 Ryan 的 2022 年预测进行评分:

  • ? 加密市值超过 7 万亿美元。(高点仍然是 3 万亿美元)

  • ? ETH 到 10000 美元。(只达到 4500 美元)

  • ? L2 市值进入前 10 。(算上 Polygon 的话,达到了第 10 位)

  • ? 桥接数十亿美元资产 (Across,Hop 发行了代币,但仍在百万级)

  • ? BTC 到 10 万美元。(只到 6.3 万美元)

  • ? Web3 社交化。(Farcaster, Lens, Deso… 还在早期)

  • ? DeFi 回归。(DeFi 没有回归……但当 CeFi 失败时,它为我们服务!)

  • ? 加密银行进行 IPO。(并没有)

  • ? DAO 变得更加古怪。(为乌克兰战争而筹集的 800 万美元也算奇怪)

  • ? NFT 增加扩展。(NFT 确实扩展了……但仅仅是 BAYC)

  • ? GameFi 建立利基。(去年甚至不是一个利基……还是太早了)

总体成绩:C-

观点:我预计这个牛市周期的上升空间会比它多 50% 。到了去年 4 月,美联储的紧缩政策缩短了牛市的时间,但回想起来我很高兴 — 我们需要一次排毒!

RSA 的 2023 年预测:

  • 2023 年将有许多起伏,但加密市值最终在 2 万亿美元以上。

  • 2023 年第二季度启用 ETH 提现, 2023 年启用 Proto-Danksharding。

  • ETH 跌落至 3 位数,为我们提供最后一次的购买机会。

  • 以太坊表现优于比特币,但 2023 年不是翻盘之年。

  • 一项加密货币法律在国会通过,但这不是世界末日。

  • L2 的 TVL 达到 250 亿美元(是的,和去年一样)。

  • DeFi 重建,回到 1250 亿美元的 TVL。

  • 最强大的开发社区仍然存在:依次为以太坊、Cosmos、Solana。

David Hoffman:创始人

对 David 的 2022 年预测进行评分:

  • ? 熊市永远不会到来。

  • ? 加密新手不太关心中心化的担忧。(但是,在 2023 年将完全相反!)

  • ? 合并发生。

  • ? ETH 竞争对手试图修复货币供应时间表。(竞争对手仍然对区块空间的过度供应和因此的代币发行时间表抱有幻想)

  • ? ETH 竞争链上出现稳固的收费市场。(确实出现了,但又回到了 0)

  • ? Optimism & Arbitrum 发展繁荣。(这两个 L2 是 Crypto 中去年为数不多的增长领域之一)

  • ? EVM 等价物推动 Optimism 成为主导。(不在 2022 年,但这个前景看起来不错!)

  • ? NFT 翻转失去动力。(散户的钱用完了 = 每个人的利润减少了)

  • ? RAI 被采用。(RAI 当然得到了思想上的采纳;但没有转化为真正的采纳)

  • ?BAYC 超越 Punks。

  • ? 'Web3' 成为家喻户晓的东西。(是的,但这不是我想要的方式)

  • ?‘bankless’meme 的速度加快。(感谢 FTX!)

  • ? 政治家们开始为 Web3 辩护。

  • ? Bankless 不断输出。(我们对 FTX 事件的报道感到非常自豪,Bankless 有很多东西正在为 2023 年的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进行建设)。

总体评分:B

David 的 2023 年预测:

  • 在整个 2023 年,以太坊 L2 将继续看到稳定的增长和采用 – 以太坊的扩展系数将从 2 倍增长到 5 倍。

  • 至少有一个通用的 zkEVM 为用户开放。

  • StarkNet 生态系统将保持其领先于其他 zkEVM 的优势。

  • 以太坊 DeFi 蓝筹股的表现将超过 Alt-L1 代币。L2 代币也是如此。

  • DAO 仍然会搞不明白。大多数 DAO 将继续亏损经营,只有少数 DAO 将专注于他们的 PNL。

  • 总有一个地方会出现牛市!我认为这一次将是与以太坊的签约。我们会看到更多具有 'SIWE' 权力的网站。

  • 比特币 Maxis 将继续变得疯狂,与现实脱节。Cory Klippsten 将带头进行这项工作。

  • Richard Heart 会在 Pulsechain 消退后找到一个新的骗局来推广。

  • NFT 收集社区将效仿 Balaji 的网络状态理论。那些在熊市中幸存下来的人将为他们的资产注入真正的效用。

  • 来自 CFTC 和 SEC 的双重侵袭将把加密货币推向其唯一的安全地带:去中心化的无形之地。

William M. Peaster

对 William 2022 年的预测进行评分:

  • ? 以太坊 DeFi 的 TVL 将 x 2 

  • ? 以太坊 L2 的 TVL 将达到 1000 亿美元

  • ? 一个排名前 50 的 DeFi 项目将破产

  • ? 美国政界人士将继续热衷于 Web3

  • ? 有史以来 NFT 的销售额将达到 + 500 亿美元

  • ? Cool Cats 成为 Top 3 的 NFT 品牌

总体评分:F

WMP 的 2023 年 NFT 预测:

  • 随着 alt-L1 出现动摇,以太坊在 NFT 交易量中的市场份额将再次达到 80% 大关。

  • Polygon 的 NFT 销量将超过 alt-L1 s 的 Cardano、Flow 和 Solana 的历史销量。

  • 随着其他市场聚合者继续获得牵引力,OpenSea 在 NFT 市场领域的市场份额将下沉到 50% 以下。

  • Yuga Labs 的集合(BAYC、MAYC、BAKC、Otherdeeds 和 CryptoPunks)将达到 100 亿美元的历史交易量。

  • Yuga Labs 与 SEC 的对决将出现一些火药味。

  • Sorare 将在销售活动中超过基于 Flow 的 NBA Top Shot。

  • 基于 NFT 的身份生态系统(ENS、POAP、SBTs)将迎来其下一波重大活跃。

  • NFT 用例将日益推动 L2 的活动。

  • NFT 游戏赛道将推出其下一个突破性的项目(如 2020-2021 年的 Axie)。

  • 一个大型项目将因黑客攻击失去对其 NFT 藏品的控制。

Bankless 团队其他成员的预测

团队预测的纷繁复杂显示出了我们的兴奋、兴趣和盲点。

Dawson Botsford:首席技术官

  • Gemini Earn 将 100% 返还所有冻结资金。我有很多资产卡在这里,所以我对这个问题持乐观态度。

  • Brian Armstrong 将变得更加出名。在充满 rug pull 的 2022 年之后,Crypto 需要好的演员来作为偶像。Brian 将准备成为一个骑士。

  • Sui、Aptos 或类似的公司将获得牵引力,然后在规模上突破。

  • 以太坊将开设实体店(如 Solana)。在此之前,我讨厌这一点,但现在,我觉得一些人需要现实的经验来理解 crypto。

  • CryptoPunks 将飙升。

  • Bankless Labs 将再创造两个定义 web3 的产品 –Earnifi 通过空投通知给人们带来了超过 1.5 亿美元的收入。目前我们正在为你的 Bankless 之旅扩展更多的技术。

Rachel Cusack:首席运营官

  • 以太坊将翻转比特币。

Lucas Matney:编辑部主任

  • Twitter 的情况变得更糟,Elon 在加密领域最坚定的捍卫者与其保持距离,加密 Twitter 仍然不会转向去中心化社交。

  • Reddit 悄悄地成为主要的加密玩家。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直接瞄准一些加密风险投资公司。

  • Elizabeth Warren 放弃成为参议院积极监管加密货币的代言人,意识到憎恨 DeFi 并不是她认为的那种进步的号召力。

  • 一位非卡戴珊的名人因推销项目而被罚款超过 100 万美元。

  • 苹果公司继续向 crypto 开战,同时悄悄地建立团队,研究如何在应用商店中实现货币化。

Lucas Campbell:Web3 负责人

  • ENS 在基本面(注册的域名、收入等)上碾压。

  • 流动性质押超越市场表现。

  • 在新的艺术家和收藏家进入这一领域的背景下,音乐 NFT 继续获得牵引力。音乐是可以收藏的。

  • Web3 社交为牛市奠定基础(类似于 2019 年的 DeFi)。身份、社交图谱、可收集的内容等都是这个新的互联网社交层的关键部分。

  • TCR 之夏。代币策展注册表,一个在以太坊早期假设的加密原始概念,终于开始看到一些采用(由于 web3 社交的浪潮)。

Donovan Choy: 编辑

  • CBDC 的推出。除非政府强制性地将它们与基本的支付服务(如税收)联系起来,否则它们不会走得太远。

  • StarkNet 相对于它的 L2 竞争对手来说,在性能上表现不佳。

  • 从技术上讲,以太坊的审查问题仍然是过去的事情。另一个像 Tornado Cash 制裁这样的黑天鹅事件可能会掀起很大的骚动,但不会像 2022 年那样有任何存在的审查问题。

  • BTC 在 2023 年不会突破 28.7 K。

  • 个人在加密货币上损失更多的资金。

Ben Giove:分析师

  • 上海升级后,流动性质押 DeFi 领域会出现大规模增长。Lido 仍然是市场领导者,但在 Rocket Pool、StakeWise、Frax 等挑战者面前失去了大量份额。RPL 与 LDO 的市值持平。所有 LSD 纯玩法(LDO、RPL、SWISE)这一年的表现都超过 ETH。

  • 以太坊 L2 s 的总 TVL 超过 100 亿美元,推动 DeFi 的复兴。Arbitrum 在推出他们的代币后成为 TVL 第二大 L1/L2,GMX 成为独角兽。

  • 一个主要的 L1 宣布他们将成为 Ethereum L2。

  • 我们会看到 2022 年 11 月 9 日是加密市场的底部,这一年会以上涨结束。ETH 不会再有三位数的时候,在 2023 年的某个时刻将达到 3000 美元,然后有所回调。

Jack Inabinet:分析师

  • 陷入僵局的国会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或法律的明确性几乎没有做出任何重大举措。

  • 在 GLP 收益率的推动下,Arbitrum 的资产管理协议获得广泛采用。

  • SBF 被定罪。

Dave Freiburger:内容运营

  • 50% 的财富 500 强公司将启用“加密支付”, 15% 的公司将在其网站上添加连接钱包,或通过合作关系、专用功能或 NFT 涉足加密货币/web3。

  • 推特将更多地涉足 web3。随着推特寻找更多的赚钱方式,它将推出越来越多的 web3 产品/功能,而其他 web2 公司将进行效仿。不过,Farcaster 将作为领先的 web3 社交应用拉开与这些产品距离。

  • Moonbirds DAO 将基本达到或接近 Nouns DAO 水平的成功。

Kristi Klaudy:社区经理

  • 比特币矿工的进一步整合和更严格的寡头垄断市场

  • 比特币社区的讨论围绕着长期提高比特币安全性而蓬勃发展。我真的相信,这将成为 2023/2024 年的一个话题(取决于市场条件)。

以上便是 Bankless 团队对 2023 年的预测。?

记住……这不是财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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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位The Block分析师的2023年加密行业预测

原文来源:The Block

原文编译:DeFi 之道

37 位 The Block Research 研究分析师近日发布了 2023 年加密行业预测。他们各自表达了对新一年加密行业的展望,他们的观点有同有异。

以下是总结出来的他们之间相同的预测:

  • 整体宏观环境将继续对加密货币等高风险资产施加下行压力。 然而,未来一年呈现横向走势的可能性比严重下滑的可能性更大。

  • 由于缺乏资金和需求,许多无法达到产品市场契合度的项目将慢慢被放弃。

  • 并购活动将增加,因为财务状况不佳的公司将寻求被收购。

  • 风险投资将在 2023 年急剧放缓,尤其是在今年上半年。

  • 加密货币价格仍将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保持相关性。

  • 比特币与以太坊市值差距将继续缩小,但 2023 年不会出现 「翻转」。

  • 2023 年的主要叙述将转向以太坊第 2 层(L2)扩展解决方案。 L2 的 TVL 将增加(至少在 ETH 价值方面),zk-rollups 在相对增长方面优于 optimistic rollups。 StarkNet、zkSync 和 Arbitrum 等主要 L2 将推出他们的代币。

  • 像 Celestia 这样的模块化区块链将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并且可能会胜过上一个周期的替代单体区块链。

  • 去年中心化加密实体的衰落将导致对中心化实体的监管加强,Binance 成为关注的焦点。 Coinbase 将受益于围绕 Binance 的 FUD。

  • 与其他 DeFi 用例相比,DEX 将表现出最强劲的基本面增长指标。

  • 随着投资和活动增加,Web3 上的去中心化社交生态系统将经历快速增长。

  • 在传统品牌加速采用 NFT 的推动下,更多用户将加入 NFT。 此外,NFT 将继续作为加密货币与艺术和文化融合的载体。

  • Opensea 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下降,市场将失去其垄断地位。

下面是各个分析师的详细预测:

Larry Cermak

通用 zk-rollups 最终将在 2023 年推出,实际上变得像以太坊一样可用。 Arbitrum、Starknet、zkSync 和 Scroll 都将在 2023 年发布原生代币,并且将反复讨论 L2 代币相对于 ETH 本身的价值增长,因为 rollup 设法将大部分智能合约活动从基础层吸走。 Polygon zkEVM、Starknet、zkSync 和 Scroll 之间将展开激烈的竞争。 虽然最初对这些扩展协议缺乏需求,但随着未来下一波零售浪潮的到来,它们将发挥巨大作用。 Polygon 取得了巨大的领先优势,因为它成功地将其 PoS 链转换为功能齐全的 zkEVM 链。

虽然仍有大量 VC 资本在场外等待分配,但尽职调查实际上将在多年来首次受到重视,重点放在产品市场契合度上。 种子轮的估值将回到近 1000 万美元。 许多项目,尤其是那些建立在竞争性 L1 上的项目,只会耗尽资金并关闭运营。 我们将看到许多项目从 L1 切换到不同的 L2,以提高他们获得活跃性的机会,或者仅仅是延长跑道的更好前景。 开发人员和运营商将不再自动获得 30 万美元以上的报酬,我们继续看到加密货币 「访客」 的人才外流。

许多项目将从根本上重建代币经济学。 当没有大量新需求进来时,支付大量代币作为激励将不再有意义。Axie、Stepn 和其他项目将无法再依赖庞氏经济学来提供价值。

以太坊市值不会超越比特币,也没有其他币会超越以太坊。 不过,以太坊在 2023 年的表现将优于比特币。 加密价格将继续像科技股一样表现,并与中央银行(主要是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完全相关。 当我们开始看到短期内利率下降的迹象时,加密货币将最猛烈地飙升。 但这可能不会在 2023 年发生。在此之前,主要代币的价格将大致保持不变,几乎没有波动。 一些倍数上涨的代币或 NFT 所引发的赌博情绪将会刮伤很多人。

OpenSea 将继续失去其垄断地位,其滥用版税的方式将失败。 由于在现货和期货交易方面的强大地位,Binance 将成为全球监管的焦点,就像 Libra 曾经一样。 Coinbase 和其他受美国监管的交易所可能会受益。 Genesis 将申请第 11 章破产,而 Gemini 将因其 Earn 产品计划而面临压力。 GBTC 和 ETHE 产品不会解散。

到 2023 年,SBF 连一天都不会入狱,并将继续不认罪。 美国监管机构将利用 FTX 崩溃来改变加密行业的治理方式,类似于雷曼和安然事件对全球政策的影响。 立法者将起草类似于萨班斯 – 奥克斯利法案的新立法,以避免未来发生类似 FTX 的情况。

Steven Zheng

整体宏观环境将继续对加密货币等高风险资产施加下行压力。 但是,如果我能从将加密货币想象为一种不相关的资产类别中获得丰厚的收益,我相信市场将在第二波 NFT 浪潮中看到底部形成,这波浪潮将比 2022 年达到顶峰的浪潮高出数倍。我们将在 2023 年打破最近一次 NFT 历史新高的 50 亿美元交易量。交易量将主要由游戏项目推动,许多一级加密游戏在整个 2021-2022 牛市期间筹集资金并出售 NFT 后最终开放公众访问他们的游戏。 加密游戏代币将进入市值前 20 名。 第二波 NFT PFP 项目将由上一周期的第三 / 低端项目推动,这些项目侧重于入门级奢侈品的吸引力,而不是高调的奢侈品(参见 Seiko 与劳力士)。 大众吸引力浪潮的受益者可能是 Polygon,它在上一个牛市中为潜在的新零售用户涌入奠定了基础,并为 zk 扩展技术招聘了优秀的工程师。 到 2023 年底,Polygon 将在经济活动和市值方面成为第三大应用程序层(仅次于 BNB 链和以太坊)。 我认为人们低估了 dYdX 链的需求和生态系统发展,dydx 也可能会在 Cosmos 上启动。

就负面事件而言,我认为 L2 rollup 将经历中心化排序器的利用。 资金可能不会丢失,但用户会得到一个令人震惊的提醒,提醒他们在仍然中心化的解决方案中处于风险中的资金规模。 另一个算法稳定币将失败。

John Dantoni

宏观环境将不利于数字资产等高风险资产。 我们可能还没有达到加密货币价格的最终底部。 然而,明年的横向走势比严重下滑的可能性更大。 2023 年对于开发者和构建来说将是关键的一年,因为炒作、叙事和价格将不再受到关注。 L2 将继续受到关注,一些将推出原生代币,包括 Arbitrum 和 StarkNet。

下一个周期的新叙述,包括 Web3 社交网络,将开始形成。 该子行业的投资和活动将受到关注,其中 Lens Protocol 和 Farcaster 早期增长最快。

区块链领域的风险投资将在 2023 年大幅放缓,尤其是在今年上半年。 上半年,我们将看到投资额低于 10 亿美元的月份,这将是该行业自 2021 年 2 月以来的首次。到今年年底,将向区块链公司投资约 135 亿美元,相当于私人融资同比下降 58% 。

加密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和贸易 / 经纪类别的项目受市场条件波动的影响最小。 因此,随着投资者寻找下一个基础公司和项目,这些类别仍将吸引兴趣和投资。

相反,被视为风险曲线更远的类别,更有可能是预产品和 / 或处于种子阶段级别的类别,如去中心化金融 (DeFi)、NFT / 游戏和 Web3,可能会看到他们筹集的资金和条款继续重新定价到 1000 万到 1500 万美元的估值范围,并且对投资者更有利。

在中后期,公司将需要帮助以优惠条件筹集资金。 因此,我们可能会看到大量公司涌入,这些公司可能需要进行降价融资并以低于之前的估值进行融资。

财务状况不佳的公司的另一个选择是在并购市场寻找买家。 与 2017 年周期之后发生的情况类似,我们将看到并购活动增加以及加密货币公司的进一步整合。

Alameda Research、FTX、FTX US、Voyager Digital、Celsius、BlockFi 和其他潜在贷款机构的影响将使 2023 年成为为数字资产提供机构基础设施的公司的关键一年。

新的贷方和做市商将争夺市场份额。 我们还将看到 2021 年显着趋势的逆转,当时每家加密货币金融公司都希望建立完整的大宗经纪业务。 相反, 2022 年表明需要隔离某些服务,以及由单一交易对手提供时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后果。

Lars Hoffmann

在宏观方面,中国的突然疫情放开加上经济刺激措施以及美联储加息步伐放缓,将全球宏观风险偏好在夏季推高,加密货币从中受益匪浅。 秋冬季节更加艰难,人们的注意力又回到了欧洲尚未解决的能源危机上。 然而,即将到来的 2024 年 3 月 BTC 减半使行业乐观情绪保持在整体高位。

在上半年的大部分时间里,FTX 和 Alameda 的影响继续在整个行业引起反响。 许多将(部分)资金保存在 FTX 上的较小项目将淡出并悄悄关闭。 巴哈马群岛主要作为加密公司的管辖区。 在下半年,随着西方立法者抓住 FTX 破产的机会,推动更严格的报告和去匿名化要求,而没有真正解决导致 FTX 破产的许多问题 —— 中心化,焦点将回到即将到来的监管浪潮。 在西方司法管辖区,DeFi 将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

隐私仍然是许多行业参与者强烈倡导的话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最终被大多数人放弃了。 加密原住民的替代隐私解决方案继续开发,并在各自的利基市场中蓬勃发展。

在 2017/2018 年大多采取谨慎和强硬的监管之后,亚洲继续向加密货币开放更多。 就合理监管而言,韩国和日本开始认真对待加密货币。 行业本地人向加密货币友好司法管辖区的迁移仍在继续,并注意到这些发展。

Eden Au

Arbitrum 和 StarkNet 将推出他们的原生代币,到 2023 年底它们都将进入 TVL 的前 10 名。随着更多传统品牌的加入,Polygon 将增加其 NFT 市场份额。 由于多个侧链的开发(例如 dYdX、Berachain)、原生稳定币支持(例如 USDC、IST)以及 Celestia 的推出,Cosmos 生态系统的有机使用率将会增加。 至少一个值得注意的 rollup 将实施升级以去中心化其排序过程。

抵押 ETH 的提取功能将在 2023 年上半年启用,随后,Coinbase 的 cbETH 将在以太坊流动性抵押中的市场份额翻一番,该资产将被主要 DeFi 协议广泛接受为抵押品。 结构化产品将获得动力,因为加密原住民越来越喜欢 「实际收益率」 的说法,它可以帮助引导链上衍生产品的流动性。 然而,随着监管压力的增加,以隐私为中心的应用程序将无法获得有意义的吸引力。

随着欧盟最终确定 MiCA 立法,基于欧元的稳定币的采用将稳步增长。 USDC 将超过 USDT,成为市值最大的稳定币,但 Tether 仍将很重要,不会在 2023 年崩溃。虽然非稳定币代币化现实世界资产 (RWA) 协议开花还为时过早,但更多 RWA 协议将尝试奠定基础。

比特币与以太坊的市值差距将继续缩小,但 2023 年不会出现 「倒挂」,现货比特币 ETF 也不会获批。 代币的同比回报将为正。 一组新的对加密货币友好的第一世界司法管辖区将慢慢出现,包括英国和香港,因为它们将寻求制定更合理的法规来吸引人才。

Andrew Cahill

到年底,BTC 仍将是市值最大的资产,但 ETH 将在价格方面表现出色。 SOL 将优于其他替代 L1,但将无法重回历史新高。 L2 扩展解决方案将继续看到越来越多的开发人员和用户采用,但它们的原生代币相对于 BTC 和 ETH 将表现不佳。

随着开发团队从 2022 年的漏洞中吸取教训,互操作性协议 / 桥梁的黑客攻击将会减少。 由于 L1 网络的活动减少,互操作性协议的采用率将保持较低水平。

尽管 DeFi 在整个 2022 年的市场混乱中运行平稳,但在整个 2023 年增长将保持低迷。与其他 DeFi 用例相比,DEX 将发布最强劲的基本增长指标。 就年内收到的风险投资而言,NFT 和游戏仍将是最大的行业。 稳定币将迎来又一个强劲的一年,流通量将超过 2500 亿美元。 随着透明度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考虑因素,USDC 将增加其市场份额。

Greg Lim

随着轻松赚钱的时期结束,通过加密货币和更广泛的市场筹集股权和债务融资的能力使 2023 年的前景变得相当严峻。 公司将需要更加注意支出,我们可能会看到持续的裁员。 值得注意的是 FTX 欺诈后监管的加强。 随着利率继续上升以对抗通货膨胀,投资者可能会寻求向美国政府提供贷款并继续实施避险策略。 随着老牌华尔街老牌公司继续建立他们的数字资产团队和战略,过去周期的广泛利差可能会下降。 美国房地产市场可能会在 2023 年年中出现大规模调整,导致进一步清算,因为随着传统实体资产价格下跌,投资者远离加密货币。

George Calle

到 2023 年,拥有加密货币行业敞口的公司将面临持续的压力。 越来越多的矿工将宣布破产或重组,因为他们面临的债务支付变得比用于担保贷款的机器和 / 或 BTC 国债更加昂贵。 鉴于自然协同效应(供应过剩的矿业)和与近期加密货币市场低迷无关的资产负债表,大型能源供应商将成为这些设备的收购者。

2023 年的波动性也将低于 2021-2022 年,导致交易者轻松获利的机会减少。 这种新的市场范式将奖励那些谨慎追踪被迫卖家或发现生态系统中仍然过度杠杆化的部分的人,随着交易者寻求围绕事件定位或通常对冲风险敞口,在加密期权市场创造更多需求的潜在一线希望。2021-2022 年的老式基金中有很大一部分将因业绩不佳而关闭,导致 2023 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的清算级联,尽管比 2022 年的要少。看似 「安全」 的策略和持仓将受到考验。 例如,由于流动性质押涉及的资金量,某些流动性质押衍生品对 ETH 的折扣可能会下降到 90% 以下,这可能是由于链上去杠杆化(参见 Lido 自己关于循环质押的话题)以及资金通常只需要流动性。与 GBTC 等(可能永久性)封闭式产品不同,随着以太坊上海升级在 2023 年某个时候临近,预计 LSD 将套利回 1: 1 。

我们还应该准备好在稳定币市场看到更多的创新和戏剧性变化,但行业发展将来自日益分化的领域。 具体来说,DeFi 开发人员将创建创造性地集成到协议中的抗审查产品,而具有政策意识的参与者将更加热切地探索符合监管要求的支付工具。 围绕由美联储储备支持的稳定币或带有存款保险的稳定币的语言将在国会进行讨论,但甚至不会包含在任何落地的法案中。 CBDC 研究人员将在很大程度上放弃 2017 年至 2022 年试用的 「直接 CBDC」 模型,并提出更集成的解决方案,使商业银行能够在分发给零售客户。 这些稳定币可能会与 CBDC 进行很多相同的治理,或者至少会受到类似的监督。 在对竞争性货币体系(中国)和全球经济分裂的担忧日益加剧的情况下,监管机构也将对稳定币更普遍地感兴趣,因为它类似于新的数字版本的欧元 – 美元市场。 Tether 的储备支撑问题将成为国会山的一个主要话题,甚至可能导致像 2018 年那样的短期小幅脱钩,但 Tether 不会崩溃。 然而,市值排名前 10 的稳定币(无论是现有的还是新的)将在 2023 年崩溃。

尽管有更多监管的加密美元市场的机会,但监管压力将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利的顺风。 如果不加强,目前的 「仅通过执法进行监管」 的制度不会提供明确或指导,而是会继续存在。 因此,银行托管项目将在很大程度上被搁置(连同任何其他银行举措)。 然而,随着市场整合,预计至少会有一家大型传统做市商宣布开设加密服务台。

Simon Cousaert

而在 2021 年,不同 L1 之间的竞争很激烈,此后用户吸引力大幅下降,大多数非以太坊智能合约链在用户采用率和 TVL 方面将继续下降。

可扩展性技术将增加采用率和用户兴趣,类似于我们已经看到的 optimistic rollups、Optimism 和 Arbitrum。 与 zkSync 和 Starknet 等较新的 zk rollup 一起,L2 将引领一种叙事,强化非以太坊 L1 的下降趋势。

这种动态的一个例外可能是即将到来的模块化区块链技术,例如 Celestia 和 Fuel。 我希望看到关于 rollup 技术的实验,不仅在以太坊上,也在模块化区块链上。

以太坊社区将开始考虑质押和再质押机制,以提高去中心化服务的安全性。 Eigenlayer 目前处于这些想法的前沿。 如果一切顺利,以太坊的上海升级将在 2023 年进行,允许用户提取质押的 ETH。 流动性(质押)动态的结合将迫使用户思考质押资产如何使生态系统受益。

Abraham Eid

到 2023 年,重点将从基础设施驱动的开发转向基于应用程序的开发。 反过来,可能会从现有的用户体验挑战中克服障碍,这些挑战在用户活动的高峰中发挥了作用。 从钱包操作的角度来看,支持帐户抽象(如 EIP 4337 )的 EIP 应该为用户创造明显更流畅的体验,这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刺激增长,并从主流采用的角度帮助解决 dapps 面临的现有挑战之一。

由于 L1 上昂贵的区块空间,可能会更加关注真正利用以前不完全存在的设计空间的用例,以及不同 L2 之间的互操作性解决方案可能会有所改善,部分原因是预言机提供了一个 比现有桥接方法具有更多风险缓解功能的消息传递总线。 这已经在 LayerZero 等项目中进行了一些实验,但这种技术方法将在 2023 年进一步成熟,从而实现真正强大的互操作性解决方案。

监管机构很可能会考虑并可能围绕加密货币领域(即 DeFi 子行业)中的某些现有做法制定新的立法。 鉴于 2022 年逮捕 Tornado Cash 开发者 Alexey Pertsev 的先例,我们很可能会看到关于混币器的使用和参与混币服务的后果的更明确的指导。 尽管美国财政部将 Tornado Cash 作为一种软件协议进行了制裁,并进一步强调了所有与之交互过的地址的后果,但可能会有一项更全面的法案来编写围绕混合器的法规集。 现有的 MEV 领域也可能会经历更多的调查和审查,这可能会导致更多的 dapp 考虑以减轻 MEV 为中心的设计功能。

从更高层面来看,尽管 2023 年央行加息对量化紧缩的关注可能会减少,但这种紧缩的二阶效应将在整个 2023 年继续显现。这将导致加密货币估值可能保持在先前历史高点以下的范围内,并且与 2022 年下半年之前的时间段相比,整个投机活动可能会保持低迷。这可能会刺激人们更加关注该空间的长期设计决策。

Wendy Hirata

由于 2022 年发生的各种事件,对 CEX 和 CeFi 借贷服务的信任度处于历史最低点。 许多市场参与者正在寻找在牛市中被忽视的风险管理、运营透明度和市场专业知识。 在采取适当措施并重建信任之前,机构投资者将不愿采取更激进的立场 —— 他们将继续寻找防御性 / 低风险的资本管理策略。 加密金融服务将不得不发布更多具有本金保护的结构化产品,以满足这些需求并维持其当前的运营水平。 更多机构投资者将把 Staking 视为更安全的收益来源,尤其是随着 2023 年更多企业级流动性 Staking 协议的开发和发布。今年 cbETH 和 rETH 的快速增长表明流动性 Staking 业务有增长空间,并且有可能看到新的企业级协议(例如 Liquid Collective)从 Lido 手中夺走一些市场份额。

Kevin Peng

2023 年,L1 网络将继续适应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 随着新的应用链获得越来越多的相关性和使用,诸如桥和 IBC 之类的跨链技术将进一步成熟。 随着团队争夺主流关注和有机需求,基于加密的应用程序将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用户友好。

随着 FTX 和其他机构在 2022 年倒闭的持续影响,许多项目将被慢慢放弃,因为缺乏资金和需求的现实最终会赶上那些无法实现产品市场契合度的项目。 DeFi 交易所和借贷协议将有一个有趣的机会来夺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同时动摇其中心化交易对手的信任。 NFT 将继续充当加密货币与艺术和文化融合的载体,为 NFT 和可替代加密资产寻找引人注目和创造性用例的游戏也将如此。 尽管基于区块链或大量使用加密机制的游戏不太可能像领先的视频游戏一样受欢迎,但加密游戏行业总体上会发展壮大,并产生一些质量适中但活跃的游戏用户群。

同时,rollup 形式的扩展解决方案将开始被采用,威胁到单体区块链及其生态系统。 以太坊仍将是 DeFi 和 NFT 的实际结算层,而主要专注于执行优化的 L1 网络将需要大力激励使用以保持竞争力。 2022 年是加密行业清算的一年,但 2023 年将是关键的一年,开发人员将把注意力重新转向基本扩展和用户体验改进,为传统金融机构的更大接受度和 2024 年行业的最终振兴铺平道路。

Erina Azmi

2023 年的四个加密预测。首先,Web3 上的社交生态系统预计将经历快速增长,因此在它们被其他人使用之前保护您最喜欢的名称和域名。 一些平台可能会引入代币来增强用户体验。

其次,随着围绕加密货币的监管框架变得更加成熟,隐私币的采用率有望提高,这取决于它们被视为进步政策还是倒退政策。

第三,链上游戏有望刺激新类型的产生,重振 Web3 游戏市场。 虽然 Web3 游戏领域的当前产品可能缺乏创新(例如,相同的旧游戏玩法和体验),但链上游戏有可能吸引具有前瞻性思维的游戏开发人员并推动加密货币和游戏行业的变革。

最后,请留意 GHO 和 crvUSD,因为它们可能会在市值方面超越 DAI。 这种转变可能对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产生重大影响。

Saurabh Deshpande

在经济低迷时期,TradFi 和加密货币之间的相关性将保持较高水平,因为这两个市场的参与者越来越多,但加密货币可能会在 TradFi 之前触底。 尽管由于盈利周期差于预期,股市可能会再次下滑,但加密货币价格或多或少保持稳定。 不那么强硬的美联储将使加密货币受益,大约在 2023 上半年。

ETH 不会在 2023 年超越 BTC; 没有其他 L1 会超越 ETH。 Arbitrum 和 Starknet 将推出代币并跻身前几名 L2(按 TVL)。 L2 的总 TVL 将超过 200 亿美元。 Solana 生态系统可能会复活。

Binance 将从美国以外的监管机构那里获得合法性。 DEX/CEX 交易量比率可能会增长至约 25% 。 OpenSea 的市场份额将下降至约 25% 。 将推出 1-3 个基于区块链的优秀游戏(基本上是玩家喜欢的游戏)(可玩)。

随着帐户抽象开始成形,Metamask 将失去失去份额给 Phantom 和 Argent 等项目。

Rebecca Stevens

到 2023 年,我们将看到 Coinbase 摆脱 FTX 崩溃的强大推动力,获得市场份额,但仍仅次于 Binance。 DEX 的交易量也显着增长,尤其是在出现任何重大监管阻力之前。 我们不太可能看到美国方面实际推出任何太有意义的事情,但迫在眉睫的威胁仍可能进一步抑制今年的情况。 交易量集中在少数几个 CEX 中也推动了以 DEX 为中心的叙述。 虽然这在历史上是正确的,但 FTX 带来的担忧将使它作为 DEX 用例获得牵引力。

随着传统市场越来越接受加密货币,我们看到现货与衍生品交易量的比率全年下降,但交易现货的风险让人们望而却步。 全年,就标的资产而言,期货和期权的交易量和持仓量均有所增加,尤其是在 CME 等更传统的交易所。

一些更知名的品牌和名人尝试使用 NFT,从而吸引了一些零售用户。 然而,这些项目中的大多数不会坚持下去,更有意义的采用将来自加密原生团队开发的项目。 深思熟虑的项目将吸引已经使用加密货币的用户,但用户体验需要出色并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加密方面(如 Reddit NFT)才能看到零售用户激增。

Edvinas Rupkus

2023 年上半年不会过于多变,因为 FTX 的影响将开始蔓延,迫使一些基金关闭或进行重组。 它还将为西方加密货币立法带来更严格的基调; 但是,任何重要的法案都不会通过。

2023 年的主要叙述将转向 ETH L2 扩展解决方案。 具体来说,其中一个吸引了很大的市场份额,而另一个则存在重大技术缺陷。 然而,L2 应用程序的有效性尚未经过测试,因为 ETH 将能够轻松处理其所有流量。

非 BTC/ETH 链将继续失去相关性,因为市场因全球政治不稳定和通货膨胀而停留在 「避风港」。 尽管如此,我预计这两个方面的情况将在 2023 年下半年或年底前显示出生机勃勃的迹象,随着客户风险偏好的增加,带来一个更加 「令人兴奋」 的加密市场。

将会有期待已久的 NFT 游戏,以及其他颇具创新性的 SocialFi 应用进入市场。 然而,节俭的宏观时机将使这些项目经历 「拉高出货」 的情况,不幸的是,应用程序的吸引力仍然受到其基础代币价格行为的严重影响。

Afif Bandak

随着更多应用程序作为 Cosmos 和以太坊 L2 链的发布,应用链(appchain)理论得到加强。 ZK 链扩大规模并开始获得一些牵引力。 Rollups 在可扩展性和性能方面做出了重大的技术改进,但排序器仍然是中心化的。

proto-danksharding 和质押的 ETH 提款将未能在 2023 年成为实现。

宏观逆风持续存在,但下半年有所减轻。 随着许多项目的资金和动力耗尽,行业洗牌仍在继续。Coinbase 股票 COIN 优于大多数加密货币。 BTC 在 2023 年的表现优于大多数同行; 黄金可能会呈现顺风趋势。

对去年事件的监管反应带来了动荡,但随着富有成效的对话的发生,清晰度最终倾向于看涨。 链上交易所填补了 FTX 留下的空白。 新的机构参与者重新推动稳定币 / 支付。

Arnold Toh

以太坊的市值将在 2023 年超过比特币,这是由于 Layer 2 的采用率增加和以太坊的反通货膨胀模型的需求。 即使 ETH 和 BTC 价格都下跌,这种情况也可能发生。

L2 生态系统将出现增长,主要由 Arbitrum、StarkNet 和 zkSync 的潜在空投带动。 Polygon 也可能会在 TVL 增长中看到一些相关性,这取决于其 zkEVM 努力的成功。

GameFi 和 P 2 E 将逐步淘汰具有区块链技术实际用例的游戏。 可能的竞争者是交易纸牌游戏,尤其是 Gods Unchained 及其潜在的移动版本,或者 Parallel Alpha,后者发布了大量围绕其游戏及其传说的内容。

SocialFi 将出现拉高出货的炒作周期,并且将出现一些协议,为当今现有的社交媒体框架提供一些去中心化的替代方案。 值得注意的协议包括 Lens 和 Farcaster,尽管像 So-Col 这样的一些大肆宣传的协议最终也可能成为强有力的竞争者。

Jae Oh Song

由于最近的市场事件,监管机构将加强对中心化实体的监管。 这可能会导致客户继续倾向于自行保管其资产,直到重新建立足够的信誉为止。 这种趋势可能会促进现有去中心化交易所的发展,例如(dYdX 和 Uniswap)。 政府可能会制定针对这些去中心化实体的监管计划; 然而,由于漫长的监管过程和共识,这种尝试不会立即产生影响。

Web 3.0 社交网络协议(例如 Lens Protocol、Bluesky Social)将进一步发展,以从现有社交网络服务中获取市场份额。 最初,用户将根据对潜在代币空投的投机参与这些协议,这可能要到 2023 年第四季度或之后才会发生。 这些协议必须开发额外的加密友好功能,以吸引非加密本地人群,因为用户非常愿意转向其他平台。

由于在不确定的市场条件下对冲加密风险的需求增加,期权市场可能会出现增长。 除了机构需求外,随着资产波动性的降低,我们可能会看到期权市场的零售需求增加。 现有的期权金库协议可能会开发其他期权策略金库,以应对零售需求。

Hiroki Kotabe

L2 不断获得关注。 Arbitrum 将推出其代币,其排名将超过 Optimism 的代币,并跑赢整个加密货币市场。 L2 的 TVL 通常会增加(至少在 ETH 价值方面),ZK rollups 在相对增长方面优于 optimistic rollups。 StarkNet 和 zkSync 等主要 ZK rollups 也将推出 / 出售他们的代币,这也将跑赢整体市场。 Polygon 将通过关联从所有这些中受益。

人们将更加相信以太坊凭借 L2 技术的可扩展性,这也通过使交易更便宜和更快来改善用户体验。 集成 L2 技术的以太坊 dapps 将看到他们的用户群和活动增长。 虽然这可能会对 ETH 造成价格上涨压力(并远离其他 L1),但从以太坊到各种扩容解决方案的活动结构性转变可能会对 ETH 造成价格下行压力(并转向扩容解决方案)。 也就是说,对扩展解决方案的额外关注可能伴随着利用当前设计弱点(例如,rollup 排序器中心化)的不良行为者,这将阻碍他们的进步。

其他一些预测:以太坊将推迟到 2024 年推出分片,今年将重点关注 MEV 问题。Celestia 推出其代币,模块化成为一个热门(更热)的话题。 Wintermute 推出了一个衍生品交易所,将客户资金的存储外包给可信赖的保管人。

Hayden Booms

BTC 将在 2023 年第一季度触底,低于 12, 000 美元,因为公众情绪开始担心美联储的经济政策过度收紧,尽管宏观经济持续受到担忧,但 4 年的市场周期仍在继续。 BTC 低点将在周期后期重新测试,价格至少回撤 75% 。

使用户能够解锁其质押的 ETH 的以太坊上海升级将推迟到 2023 年第四季度,并将作为谣言卖出的流动性事件。 随着质押的 ETH 解锁,公众情绪将担心 ETH 抛售,导致 ETH 价格在上海升级期间下跌。 然而,在上海升级之后,ETH 价格将开始呈上升趋势,因为不再有进一步抛压的担忧。 这一流动性事件将标志着 ETH 对周期底部的重新测试。

富达在 2022 年第四季度及时为零售客户推出 BTC 和 ETH 交易,这将增强消费者信心,并帮助富达在 2023 年占据美国 BTC 和 ETH 交易量的相当大比例。散户投资者已经看到比特币表现了两个周期,但已经没有参与加密货币市场的人最终会感到足够自在,可以在富达平台上投资加密货币。 X 一代投资者将通过富达的声誉对他们的财务安全感到放心,并享受他们在管理其遗留投资组合时习惯的相同简单的用户界面,而不会因自我托管而产生焦虑。 富达还将在 2023 年下半年启用 BTC 和 ETH 提款。

Arbitrum Odyssey 的重新启动和 Arbitrum 代币的空投将开启另一个 「空投季节」,因为许多一直在等待通过熊市空投其代币的项目将最终继续他们被推迟太久的计划。 最著名的空投将是 Arbitrum、Celestia、LayerZero、StarkNet、zkSync 和 nftperp。

CoinGecko 开始允许用户为他们在 2022 年合作的项目购买空投分配,例如 Access Protocol。 CoinGecko 将继续允许用户在 2023 年为他们合作的各种项目购买小额空投分配。这将导致 CoinMarketCap 效仿并向收集 CoinMarketCap 钻石的用户提供空投分配。 考虑到所有用户必须注意并参与这些奖励计划,这些小额分配最终将相对丰厚地支付给糖果和钻石收藏家。

Carlos Guzman

总体加密货币价格水平将继续主要取决于宏观条件,并将继续与其他风险资产相关联。 可能疲软的财报季可能会推低股市,并且在对经济衰退的担忧中,加密货币也会效仿。 加密货币特定的市场环境也将在整个 2023 年上半年对价格造成下行压力,因为看跌情绪盛行,FTX/Alameda 崩盘带来的信贷蔓延在整个生态系统中蔓延。 另一方面,如果通胀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回落,我们可能会看到加密货币价格大幅上涨。

鉴于更困难的筹资环境和缺乏产品市场契合度,在 2020 年和 2021 年的市场繁荣期间资助的相当数量的项目可能会关闭。 然而,随着资本充足的风险投资基金继续部署,我们将继续看到高质量项目获得资助。 2023 年的总体私人融资水平将低于 2021 年和 2022 年,但高于 2020 年和往年。

在全球通货膨胀及其对较弱货币的特别有害影响的推动下,我们可能会看到全球范围内对与美元挂钩的稳定币的大量需求和采用,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 提供易于使用的储蓄产品允许个人购买法定稳定币的项目应该会得到广泛采用。

与往年相比,美国国会在通过加密相关法规方面可能会更加积极、迅速和严格,这可能导致法规对行业的友好程度远低于预期。

在发行量减少、费用燃烧和 「超稳健货币」 叙述的推动下,ETH 将在市值主导地位上超越 BTC。 然而,ETH 还不会在 2023 年翻转 BTC。ETH 将开始获得增强的 「货币性」 和货币溢价,部分原因是成为 L2 中事实上的储备资产。 「ETH 杀手」 的说法将在 2023 年平息,L2 竞争将成为关注的主要焦点。

随着活动继续迁移到那里并远离与 EVM 兼容的 L1,Optimistic rollup 将看到更多的用户和交易。 ZK rollups 获得采用的速度会较慢,但随着 zkEVM 开始使用流行的应用程序,它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始获得动力。 作为 L2 或 L3 运行的特定应用 rollup 将挑战 L1 应用链,并将引起对部署自己的区块链感兴趣的机构参与者的关注。

2023 年将标志着 zk 相关应用程序在隐私、身份和桥接等方面的寒武纪大爆发的开始。 随着与隐私相关的应用程序受到监管审查,整个行业将重点关注开发可靠的 zk 合规形式。

我们将在全年看到 DeFi 中 「真实世界资产」(RWA)领域的大幅增长。 由于价格下跌、对流动性挖矿的兴趣下降以及大型做市商的倒闭,加密原生 DeFi 收益率仍然受到抑制,鉴于传统固定收益资产的高利率环境,RWA 将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收益率来源。

Thomas Bialek

在传统品牌加速采用 NFT 的推动下, 2023 年加入 NFT 的用户将超过以往所有年份的总和。 为此,NFT 将伪装成无缝集成的数字收藏品,以克服该技术的形象危机。

尽管 NFT 的采用率越来越高,但主要的牛市将无法实现,即使个别子行业将经历孤立的复兴。 尤其是动态加密艺术将随着艺术家创作越来越多的艺术作品而蓬勃发展,如果没有区块链技术的独特属性,这些艺术作品将无法实现。

生成艺术圣杯将在价格表现方面与 NFT 市场的其他部分脱钩。 在蓝筹 PFP 板块,许多剩余的幸存者将销声匿迹,市场力量越来越被垄断。

随着游戏领域的加速发展以及游戏和 NFT 的融合,随着新故事的充实,游戏垂直领域将再次加速发展,从而重新激发人们的兴趣。

NFT 项目和市场将探索吸引和留住用户的新系统,因为千篇一律的代币激励的短暂性变得显而易见。 正在进行的关于创作者版税的战争将引发大量关于 NFT 项目新(和旧)收入流的实验。

NFT 原生品牌将通过在实体世界中促进更多的品牌激活来扩大他们的努力,以弥合实体和数字领域之间的差距。 web3 社交领域将达到其临界质量并得到更广泛的采用。

Mohamed Ayadi

随着美国进入轻微衰退而欧洲经历更严重的衰退,加密货币(和传统市场)的冬天将持续到 2023 年上半年。

在其中一家较大的交易所获得大型审计公司的适当审计之前,围绕中心化交易所的加密货币的恐惧和不确定性仍然很高。 这将导致 DEX 和永续 l / 期权协议继续被更多人采用(如 GMX),新协议推出创新功能。 然而,在 DeFi 中交易期货将始终是 「高级」 用户的事情。

2023 年下半年,以太坊 L2 将通过 L2 zk-rollups 的推出争夺市场份额。 这将注意力从以太坊上移开,特别是 ETHER,这将导致以太坊与比特币(ETH/BTC 对)相比失去价值,尤其是当它临近抵押的 ETH 解锁时。

L2 的战斗将随着 Arbitrum 代币的发布和许多吸引用户采用的新事件而升温,并最终揭示一些 L2 在开发方面如何比其他的遥遥领先,尤其是在去中心化方面。 这将是决定市场份额之战获胜者的关键因素(至少在中心化的 layer-2 更加关注去中心化之前)。 从这个时候开始,业界就会意识到,未来一定是多链,有多个 L2,甚至 L3,未来任何 L1 的上线都不会被采用。

2023 年下半年,市场将开始出现某种形式的复苏,通胀将大幅下降(尽管未接近 2% ),美联储暂停加息并决定将利率维持在 5% 左右直至 2024 年。

随着美国法院毫不犹豫地追查与加密相关的犯罪,将对 DeFi 犯罪进行更多打击。 这最终对整个行业有利,并导致与 DeFi 相关的活动减少。 然而,从长远来看,这将以更严格的监管和更少的隐私为代价。 2023 年下半年将出现新的隐私相关项目,旨在向监管机构表明加密 OG 愿意反击严格或不公平的监管和审查制度以及大幅减少隐私的措施。

到今年年底,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针对另一个流行的加密项目(如 XRP)提出另一起诉讼案件,并要求未去中心化的项目注册为证券,以便在美国交易所进行交易。 这导致协议尽其所能并在实现更高级别的去中心化方面发挥创造力。 然而,SEC 仍不清楚哪些项目是证券,哪些是商品。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到今年年底,NFT 将出现新的用例,更多传统品牌将继续加入 NFT 游戏。 Polygon 将从中受益最多,并最终成为市值 TOP 10 的项目。 然而,重点将更多地放在 NFT 作为整个生态系统的一部分,而不是在 NFT 系列推出后建立的生态系统。

Michael McNelly

目前有很多因素阻碍了加密货币的广泛采用和兴趣。 由于 LUNA 的崩溃和 FTX 的破产,整个加密货币市场的声誉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除此之外,全球宏观经济状况一直在收紧,以应对过高的通胀水平。 这些情况无法迅速解决。 恢复对加密货币市场的信心所需的时间尚不确定,但是,需要将对盗窃、欺诈和黑客攻击负责的参与者绳之以法,并制定法规以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话虽如此,我确实相信我们将看到行业在扩展、NFT、用户体验、托管和其他独特用例方面的持续创新。 以太坊 rollup,特别是 Polygon、Arbitrum、StarkNet 和 Optimism,随着新的创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推出而得到持续使用。 这些平台将托管具有对新用户友好的改进和简单用户体验的 dApp。 最近的一个例子是流行的 Arbitrum 交易平台 GMX 的兴起。 除了 DeFi 的渐进式改进外,机构采用将继续关注数据管理。 Home Depot、沃尔玛和可口可乐等许多公司一直在尝试使用区块链来准确跟踪他们的供应链。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只会变得更加强大。

尤其是能源行业现在是并将成为进一步试验和采用的温床。 像通用汽车这样的玩家对使用区块链来跟踪和管理电网(尤其是绿色能源)的虚拟发电厂的概念很感兴趣。 这导致了点对点能源市场的创建,在这个市场中,每个人既是能源供应商又是消费者。 这个概念仍处于早期研发阶段。 然而,一些试点项目已经在小城市成功启动。 将电动汽车与太阳能相结合,将迎来能源管理和供应的新时代,每个家庭都将成为一个发电厂,电池与电网相连。

与此同时,像埃克森美孚这样的石油和天然气公司正在将天然气重新用于发电,为比特币挖矿设备提供动力。 这进一步支持了比特币由能源本身支持的说法,赋予它更多的感知价值。 随着资源在我们不断消费的社会中变得越来越有限,用于开采比特币的能源和资源将越来越受到尊重。 因此,随着此类项目的继续,人们对比特币作为一种货币的信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上升。

总而言之,我相信我们不会在 2023 年看到牛市,而是会看到使用私有区块链进行内部基础设施目的的机构试验和采用。 DeFi 将稳步推进,NFT 将更加创造性地实施,同时抑制监管压力。 无论有任何创新,我认为在监管明确和信心重新注入市场之前,活动或采用不会出现任何激增。

Marcel Bluhm

隐私将是一个大话题。 由于监管审查,完全隐私硬币将举步维艰。 但像 zk.money 这样探索隐私、抗审查和监管现实之间的中间地带的解决方案,可能会找到适合市场的产品。

美国将引入稳定币的国家法律框架。如果精心设计,这将随着时间的推移导致稳定币市值的大幅增长,并使数字资产领域的美元化永久化。 在全球范围内,一些 CBDC 可能会面世。 但除非他们在公共铁路上工作或鼓励使用,否则他们只会看到有限的采用。

区块链将变得更加 「移动」:大多数用例(以及许多区块链用户)都在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在很大程度上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移动访问。

与市场相关,除非中央银行转向,否则加密货币将继续横盘整理 / 下跌。

Jason Michelson

随着美国和欧洲经济衰退的展开, 2023 年上半年的市场状况仍基本看跌。 疲软的收益可能会推动股市进一步下跌,加密市场也会跟随。 在此期间,波动性将随着对数字资产的兴趣而降低,加密市场将大多横盘整理。 在 FTX 的欺诈行为发生后,恢复公众对加密货币的信任需要数年时间,并且许多机构将继续与数字资产保持距离,直到公众忘记并且宏观经济状况改善并使风险资产更加对胃口。 尽管如此,分布式账本技术提供更有效的价值转移和无需信任的金融轨道的价值主张仍然存在。 一些将继续试验机构用例,例如 Project Guardian,这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与摩根大通和汇丰银行等公司合作创建的一项举措,旨在进一步推进资产代币化和机构级 DeFi 协议。 这个领域的新用例将继续出现。

ETH 不会在 2023 年取代 BTC,但会在市值方面取得显着进展。 与 ETH 相比,大多数现有的不兼容 EVM 的 L1 将表现不佳,并且在思想份额方面开始慢慢消退。 随着 Polygon zkEVM 的推出及其在零售和资产标记化用例中持续的产品市场适应性,Polygon 可能是个例外。 通过 Avalanche Warp Messaging 进行的跨子网通信将使子网之间的桥接更加高效,并可能推动更多项目和开发人员尝试使用 Avalanche。 GMX 将继续增长,但只要它继续对交易提供最小的价差和价格影响,它最终将再次被利用。 加密原住民对中心化交易场所的信任度普遍下降,也将继续推动去中心化期权 / 永续期货协议的流量和交易量。

与 2020 年和 2021 年相比,融资将大幅减少,但有部署授权的风险投资基金将继续这样做。 在下一个牛市周期中,将会出现一批新的项目和代币,以超越现有的项目和代币。 像 Celestia 这样的模块化区块链将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并且可能会胜过上一个周期的替代单体区块链。 Arbitrum 可能会在 2023 年上半年或下半年发布代币,这可能会导致其生态系统内的代币出现迷你山寨币季节。 锁定在以太坊 L2 中的总价值将在非以太坊 L1 的 TVL 上获得显着优势,甚至可能超过它。 zk-rollup 技术将取得重大进展,但大多数不会在 2023 年推出或看到显着的牵引力。

Atharv Deshpande

随着加密货币市值徘徊在 0.65 万亿美元至 1 万亿美元之间,看跌的市场结构将在未来三个季度给用户带来更多不确定性。 更多的公司将资不抵债,更多的不良行为者将被清除。加密货币交易所 FTX 的倒闭和围绕 Binance 的 FUD 引发了对更好监管的更多需求,但我们不太可能看到任何突破性进展。 然而, 2022 年中心化实体的衰落和权力中心化的缺点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多地增加 DEX 的采用。

ETH 市值将更接近 BTC,但不会立即翻转。 随着 Starknet 和 Arbitrum 的推出,L2 的采用率将增加,越来越多的 NFT 游戏项目将桥接到 L2。 Polygon 将继续与非加密传统品牌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并加强其在 NFT 领域的地位。 这些合作伙伴关系引起的用户入职将在整个行业引起连锁反应,因为我们将观察到与往年相比最高的 NFT 用户采用率和交易量。 大多数靠 P 2 E 的游戏将逐渐消失,因为我们不再处于 「只玩」 市场阶段,更重要的是,缺乏 「娱乐」 元素。 去中心化的社交网络将会增长,并且来自该类别的协议原生代币将比其他阻碍交易所的去中心化实体表现更好。

鉴于融资活动通常是该行业健康状况的滞后指标,风险投资将在前三个季度放缓,以应对 2022 年下半年的事件。基础设施和加密货币金融服务公司受资金回撤的影响最小。

Ian Devendorf

去中心化身份解决方案的重要性将继续增长,因为它们为自主身份建立基础设施,并在监管清晰度确立后实现机构资本的合规入职。 随着市场等待更明确的监管指导,市场份额将继续集中在优先考虑透明度并拥有良好业绩记录的现有企业,这让新进入者难以应对。 在中心化交易所能够提供由第三方一致审计的可靠储备证明,并且几乎不依赖交易所代币作为抵押品之前,更大比例的用户将倾向于自我托管。 随着 Optimistic 和零知识 rollup 开始扩展功能,与 EVM 兼容的链将继续主导 TVL。

Dipankar Dutta

到 2023 年,我们将看到人们对保护隐私和增强抗审查性的区块链技术重新产生兴趣。其他一般预测包括以太坊质押代币提取将在 2023 年下半年启用,并且 2023 年将没有现货比特币 ETF。此外,更多的监管挑战将是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起,将代币标记为证券,以便在 2024 年或之后制定判例法。 美国国会还将出台更多立法法案,其中一些法案无疑将考验加密社区的团结、游说努力和决心。

L2 和基于侧链的扩展解决方案的健康采用将持续到 2023 年 —— 缓解与区块空间稀缺相关的问题,但也可能揭示与其复杂性和(一般)缺乏去中心化相关的问题。 区块链生态系统的用户采用和投资模式也将有意义地转向构建在其之上的创新应用程序,而不是基础第 1 层区块链的技术优点(例如 TPS、最终确定时间等)。 创收平台将是一个重要的垂直领域。 特定于应用程序的区块链和可互操作的生态系统将继续在开发活动中兴起(例如 Cosmos 等)

生态系统以应用程序为中心的增长将意味着 L1 基金会和生态系统增长基金将更多地满足应用程序开发人员的需求,因此他们来构建特定的区块链生态系统而不是他们的竞争对手。

Edvin Memet

DeFi TVL 按总加密货币市值标准化,从年初到年底至少增长 50% 。 ETH 将在年底再次出现净通货紧缩(下半年将弥补仍然低迷的上半年活动),强化 「超稳健货币」 的说法并越来越多地蚕食 BTC 的市场主导地位(尽管尚未翻转 BTC ).

未来仍然是多链的,因此备受诟病的 Solana 开始稳步缩减至前 13 名。 第 4 季度将至少推出一个 L2 代币。 与 2022 年相比,与跨链桥相关的攻击损失的总金额将大幅下降,不会超过 5 亿美元。

随着新用例的兴起、旧用例的重新出现以及用户体验的持续缓慢改善,NFT 交易量从年初到年底将至少增长 4 倍。 推特出走将看到更多品牌将注意力转向元宇宙和 web3 客户忠诚度计划。 Web3 社交网络逐渐流行起来。 元宇宙变得更加相互关联 / 更容易导航,土地价格至少上涨 2-3 倍。

吸引更多忠诚资本 / 用户的激励计划将越来越多地被优质建设者探索和采用 —— 在 DeFi 和 GameFi 中 —— 有意识地摆脱通胀奖励的高度反身性特征,转向更慢、更有机的增长。 至少有一款区块链游戏将再次达到 40 万月活跃用户 (MAU),但要到 2024 年才会超过峰值 Axie MAU ( 280 万 )。

某个 DAO 将进行一场超过 1 亿美元的买卖,可能购买一支三流球队。 风险资本将继续以可观的速度流入; 资本将少于 2021 年或 2022 年,但它仍将达到 $ 150 亿美元大关。 GBTC 折扣将在年底大幅收窄,至不超过 15% 。

Florence Kuria

到 2023 年,旨在解决以太坊可扩展性问题的以太坊 L2 解决方案(例如 Optimism)的采用将继续稳步增加。 我们也可能会看到加息次数减少和通货膨胀率下降。 这可能会导致对加密货币等风险资产的兴趣增加,以及散户投资者回归该行业。

随着投资者对 CEX 的信心持续下降,DYDX 等去中心化交易所的表现将开始优于中心化交易所。 我们也可能会看到由真实资产支持的 DeFi 协议在投资者中越来越受欢迎。

Jaiden Percheson

对于市场参与者而言, 2023 年将继续是又一个充满挑战的一年。 由于当前的宏观经济状况,我们不太可能在今年获得大量新市场参与者的涌入,因此很难找到整个加密空间的波动性。 今年市场将继续波动,短期波动,比特币不会创下任何新高。 随着市场参与者出售他们持有的其他资产并寻求回归 「价值」,比特币和以太坊将继续获得整体主导地位。 NFT 将继续成为传统公司整体采用的领导者之一,因为随着人们寻找加密货币领域的波动性,全年总交易量成倍增长。 随着该行业继续在市场参与者中获得合法性,今年大部分 NFT 交易量将出现在少数几个项目中。

全年将有少数代币表现优于 ETH 和 BTC。 我相信 Binance 将继续增加其在该领域的交易所主导地位,而 BNB 将在全年继续保持强势。 Arbitrum 将于 2023 年年中推出其代币,这也将是市场表现突出的领域之一。 代币的发布将推动基于 Arbitrum 构建的 dApp 的猜测,并且持续时间将比大多数人认为该链的 TVL 将超过 40 亿美元的时间更长。 Shibarium 将在 2023 年第二季度的某个时候推出其链,并将超过 Dogechain 的数量并吸引更多的市场参与者。

将对 DeFi、NFT 和其他特定于加密货币的应用程序采取进一步的监管行动。 此外,有关当局将对有影响力的人(和其他特定于加密货币的参与者)进行进一步的逮捕和指控。 尽管我预计监管会加强,但如果监管行动在 2023 年获得显着牵引力,我预计今年除了 Monero 和其他相关隐私代币的小部分表现出色外,不会出现重大的隐私问题。

Imran Khan

随着许多新的 DeFi + 隐私项目的启动,在 Starknet 和 Aztec 等 ZK rollups 上的建设活动将会增加,而 DeFi 的 TVL 作为一个整体仍然很低,因为与其他地方的收益率相比,收益率仍然没有吸引力。

为移动设备构建的 Web3 应用程序将在当前 UX 的基础上进行改进。 USDC 还将允许创建 Cash App 风格的应用程序,其中加密集成更加微妙。

随着加息步伐放缓,我们将看到风险偏好情绪,加密市场将迎来属于自己的时代。 然而,我认为这一次,随着市场变得更加以价值为导向,代币数量将显着减少。

Zak Abdi

2023 年数字资产市场总体看跌; 它总是会受到宏观政策的制约,在相对较高的无风险收益下购买风险和复杂的资产是没有意义的。

作为治理权的 DeFi 代币将继续下跌,尽管 DeFi 与现实世界资产 (RWA) 的叙述将获得牵引力,因为大多数 DeFi 是循环的,市场参与者开始接受这一点。 尽管如此,像 Centrifuge 这样的网络不会受到欢迎,因为剩余的资源集中在像以太坊这样更杰出的网络上; 将 RWA 引入以太坊的 Aave 或 Maker 等协议将从中受益。

Binance 将面临很多挑战和审查,但会没事的。 NFT 交易量将保持低位。 BTC 将保持其主导地位。

Brandon Kae

市场将继续看跌,不太可能回到 ATH,直到美联储转向真实。 大多数市场参与者最初会反对明显的熊市反弹,推动它高于预期(但仍远未达到 ATH),直到在更多的向下痛苦或横向无聊之前达到 「迷你兴奋」 水平。

大多数 L1 在估值、TVL 或使用方面都不会恢复到峰值,而 90% 的新推出的 L1 将是 DOA。 Optimistic rollups 将继续蓬勃发展,而 zk-rollups 至少在 2023 年下半年之前仍将保持相对低迷。L3 将从 Cosmos 应用链上转移一些注意力。 验证开始获得更多关注。

ETH 不会翻转 BTC。 CBDC 测试 / 试验开始。

Shamel Tejani

美联储在年底附近转向导致比特币形成低点,开始复苏过程。 大多数 NFT 项目和币随着流动性的进一步枯竭而继续流失,因为人们意识到一个好的项目并不意味着代币的良好价值增长。 以太坊在市值上翻转比特币,尽管时间很短。 由于 FTX 和 3 AC 的影响蔓延,更多的法规被提出,更多的加密货币公司进行大规模裁员和 / 或倒闭。 某些具有强烈叙述性的代币会在其行业内引起回声泡沫,可能是 AI 和 Game-Fi。 我们在以太坊上看到了一个新的 NFT 项目,可以与 Bored Apes 和 Punks 争夺榜首。 一个新的区块链驱动的体育博彩平台,具有良好的交易量、低佣金和经过审计的智能合约,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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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市请珍惜行情,熊市请珍惜公司

加密行业寒冬期,每个参与者都不可能独善其身。他们之中有投资大户、散户、加密项目管理者甚至是参与Web3建设的普通员工。投资亏损、经营不善、惨遭裁员成为常态,这些关键词也共同将整个行业推向了至暗时刻。

近日,知名交易所火必Huobi裁员计划就被炒得沸沸扬扬,各种谣言满天飞。1 月6 日,火必Huobi官方发表声明表示,新股东接手的3 个月内,已经扭转了老火币的颓势,并且建立了新的组织架构,同时也对业务部门进行了调整,针对人员进行部分优化,计划中的裁员比例约为20% ,但目前尚未全面执行。

回顾历史,我们发现火必Huobi已经历经几轮牛熊了。自2013 年5 月成立,至今稳定运营时间近10 年,2 0 17 年经历“九四事件”元气大伤,2 0 18 年熊市中市场份额不断下滑,2 0 19 年裁员、腐败、内斗、现金流吃紧等负面传闻随之而来。“火必Huobi大撤退”成为了当时最热的新闻。不过,火必Huobi每次总能抗过去,并成功拥抱全新周期。

如今,历史仿佛又在重复,火必Huobi 2023 年的裁员恐怕是公司为了在熊市中持续经营的艰难的选择。与之对应的宏观周期是美联储持续加息,全球宏观金融市场开启了“挤泡沫”的紧缩期。2022 年二季度以来,加密行业行情异常惨淡,行业巨头纷纷也开启了裁员模式。

2022 年,据不完全统计,加密行业裁员超过1 万人。根据公开信息整理,Genesis计划在裁员20% 后再裁员30% ;Crypto.com 2021 年已经辞退了2000 名员工,占总比例40% ; Kraken日本业务运营方Payward计划在全球裁减约1100 名员工,约占员工的三成。

实际上,火必Huobi远落后于行业的裁员节奏也说明公司已经为员工“撑了”很久,但也必须要做出一些改变了。

近几年,这家曾经顶尖的数字货币交易所行业排名不断下滑,这显示出企业发展过程中已经累积了大量的问题。正如火必Huobi全员公开信中指出:“这些阵痛的诱因,其实在2021 年底,火币清退业务时就早已埋下,而我们今天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去消化这些短暂阵痛的后果,重拾信心,走出行业的熊市循环,再度迈入牛市的景气。”

实际上,加密行业面临的困境并非行业独有。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新冠疫情持续反复及地缘政治等逆风打击下,全球互联网巨头们正在加快裁员步伐。新年伊始,亚马逊宣布计划全球裁员1.8 万人,前首富贝索斯也难有妙招,是目前巨头已公布裁员计划中数量最大的。

马斯克是2022 年全球富豪资产缩水最严重的,他在440 亿美元收购推特后,也开启了大规模的裁员。

一波裁员潮正席卷硅谷互联网,Twitter、Meta、Netflix、Stripe等巨头都裁掉了成千上万员工。根据Layoffs.fyi网站估计,不景气的科技行业雇主在2022 年总共裁撤了逾15 万个工作岗位。如此惨烈一幕,前所未有。

国内互联网行业也难以幸免,字节跳动、爱奇艺、阿里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都推出了规模不小的人员优化计划。巨头们正寄望通过业务、机构调整和人员优化,降低不必要的投资、费用和成本,以期让业绩得以维持甚至提升。

站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这些巨头裁员的确会产生阵痛,但这也是保证公司度过寒冬的必需之举。一旦公司在寒冬中轰然倒下,只会是更多的人受到伤害。至于火必Huobi此次的调整同样是为了更好的出发。面对外部冷清的市场现状以及冗杂的内部团队,火必Huobi需要做出改变。毕竟,只有活下来才能等到牛市,才能有日后的翻盘机会。

作为火必Huobi全球顾问委员会成员,孙宇晨参与做出的决定无疑是艰难且深谋远虑的。在行业中历经沉浮十多年,度过多轮牛熊,孙宇晨多年前就已经达到了可以“躺平”的阶段,但使命感和信仰感支撑着他不断前行。他对于加密行业的信念将推动他不断前行,打造一个更好的火必Huobi就是他的使命,这一过程中,必然会存在挑战和不得不做出选择的时刻。

作为旁观者,大多数人总是以一种短视的视角看待问题,从最直接的角度切入,表达自己不满情绪。但是作为领导者,他们必须带有远见的想法去改变现实,即便现实是残酷的。孙宇晨不会让所有人都满意,但是他依旧要把他的执念贯彻到底,将火必Huobi再次打造成为行业最好的基础设施,这一点无疑值得尊敬。

短期的阵痛换为长期的利好需要付出代价,在行业耕耘了10 年、历经多个熊市而不倒的火必Huobi也正是希望通过一系列瘦身健体的措施能够再次穿越熊市。 

不过,我们更希望牛市能够早点回来,让这些经历了寒冬而变得更强的企业能够早日向昔日战友发出“牛回速归”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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